董事会的责任就是维护股东利益。在某些国家,董事会还代表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员工)的利益。在这样的权限范围内,董事会的职责就包括选拔公司最高管理层、提名董事会成员、确定高管薪酬、审核公司的战略决策(如收购)以及内部控制与监督(与审计师合作)。
遗憾的是,并没有几个董事会能切实履行这些职责。对董事会成员来说,最常见的问题就是他们缺乏相应的经验和能力,因此,在本应发表意见时,他们却保持沉默,因为他们不敢挑战业绩不佳的管理者。他们往往会送给管理者一份慷慨大方的薪酬大礼包,他们对管理者的考核也重眼前,不顾未来。
作为尽职调查的最后一个步骤,顶级投资者需要审慎筛查公司董事会。在业务及管理层评估之后进行这种筛查非常重要。因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力毕竟是有限的。他们不可能让一个垂危的企业起死复生,面对狡猾而缺乏忠诚的管理者,他们往往会束手无策。但对于一个拥有杰出管理层的好公司来说,了解其董事会绝对是值得的。
顶级投资者会考察董事会是否称职,是否愿意维护股东的利益,并对董事会的如下方面做出评价。
1.董事的背景。在最优秀的董事会里,每个董事都应该拥有敏锐的商业头脑、独一无二的专长和知识(如在法律、审计、财务和公司背景等方面)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但考虑最后一个方面,在安东尼•波顿看来,他希望董事的任期至少能涵盖一个完整的商业周期。
2.董事的独立性。在一个有效的董事会中,其董事应该具有独立性,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要求和监督管理层。优秀的董事会成员必须有敢于批评管理者的勇气;他们始终坚持薪酬待遇的公正与公平;他们敢于对管理层的决策提出质疑和挑战。而公司的内部人不太可能这么做,因此,很多人开始认为,独立的董事会成员应来自于公司的外部人。沃伦•巴菲特认为,这种做法过于简单化,原因有二:第一,商业的独立性绝不等同于道义责任上的独立性;第二,将公司内部人排斥于董事会之外,就相当于人为排斥那些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沃伦•巴菲特认为,董事会与管理层以往的互动性,更有助于判定董事会的独立性。
3.风险共担。要让董事像所有者去思考,最强大的激励机制就是让他们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而实现该些协调的最直接方式,就是将董事的很大一部分个人财富与公司股价挂钩。最理想的情况是,让董事持有的股票价值远超过他们的年薪,而且他们用自有资金购买股票(而不是公司为他们掏钱买股票),也就是说,他们将自己辛苦挣来的钱直接投资于公司。另一个实现利益协调的方法,就是像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那样,取消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未能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高管就会让他们的个人财富面对巨大的财务风险,那些未能严格履职的董事必将遭到罢免。
4.董事会成员的贡献。贡献就意味着董事必须为本职工作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要评价个别董事的贡献度,首先要看这个人在多少家公司担任董事(超过三家公司就是一个危险信号)及其在董事会会议上的出勤率。而要评价董事全作为一个整体的贡献度,就要看公司每年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次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