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来讲,信托可以对资金、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和财产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又可从事投资、贷款、出租、出售、同业拆放、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多方面的业务。因此,信托是一种综合性的理财工具。自我国信托法颁布以来,信托公司开发的信托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出,成为投资理财市场上的一个亮点,在这些信托产品中,大部分都是投资型自益信托产品(即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个人)
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的管理、运用处分的行为。资金信托业务又包括:单一资金信托业务(即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即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
目前,国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均属于集合资金信托。这种资金信托的操作流程如下:
(1)信托公司(受托人)制定信托计划,并向广大投资者(委托人)发售,汇集信托资金,投资者为信托财产的受益人;
(2)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投入到信托计划描述的项目中,信托财产从现金形态转化为股权(股权投资)或债权(向项目贷款)形态,即将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并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投资。
例如,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就是将众多个人和机构的闲散资金集合起来,形成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以资本形式投资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经营。爱建信托公司作为资金的受托人,通过受让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获取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分红,再向收益人支付信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