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业的道德史”
事实上,富兰克林和斯密所持有的高尚价值观在那个时代的商人之间也并非罕见。1949年激励我写出普林斯顿大学毕业论文的同一期《财富》杂志,也包括一篇专题文章,名为“美国商业的道德史”,这似乎是一个天意。虽然当我几年前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依然无法准确记忆起它的内容,但我确信,1949 年的时候,我确实读过它。而且,我很快发现自己开始反思起先锋集团创立时的那些基本原则。对我来说,那些原则似乎与那本古老的《财富》杂志的文章所表述的企业道德责任密切相关。
文章首先指出利润动机并非美国商界领袖的劳动背后隐藏的唯一动机。其他动机有“爱的力量或影响力、利他主义、好斗性、爱国主义以及希望通过一个产品或机构被人们记住”。即使我坦率承认所有这些动机( 生命过于短暂,让人无暇做伪君子),我仍然认为在《财富》杂志中,美国社会按照传统惯例对此发出质问是合适的:“商人掌握的社会力量的道德依据是什么?”
《财富》的那篇文章引用了来自新泽西州的教友派信徒商人约翰●乌尔曼的话,即他在1770年所写的“建议人民采用这种做法是非常好的,因为它不仅最有效果而且相应的成本费用也不高”,同时,文章还(几乎不可避免地)援引了本杰明●富兰克林最喜欢的话一勒劳和节俭分别是“创造财富和获得美德的途径”。
文章又将时间转移到了1844 年,引用了“正直的商人”威廉,帕森斯(William Parsons) 的话,他认为优秀的商人是“一个积极进取的人,愿意冒一些风险,但不愿意在冒险的企业中拿别人委托给他保管的财产冒险,谨慎防止自己沉溺于奢侈,行为方式简单不繁杂,行为习惯朴素不虚饰,并且不应仅仅是一个商人,而是一个提高自我思想、照料自我心脏并造就自我品行的人。”
商人与人
我发现,帕森斯在160多年前所做的关于商人和人的定义,特别能鼓舞人心,而且似乎是直接冲着我说的。他提出的关于企业人士的字眼一谨慎、诚信以及朴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感觉他的话便是对我本人的职业生涯及人生目标的确切描述。我认为,他定义商人所提到的三项素质,也同样适用于一般人。至于思想,我仍然每天都在努力( 确实如此!),以提高自己的思想,拓展自己的阅读,进行更多的反省,甚至挑战自己根深蒂固的一些信仰,并怀着热情和信念记述当今的一些问题。
至于心脏,在我十多年前发掘出一个新心脏的“钻石”后,没有人(确实没有一个人!)可能比我更会精心照料自己的心脏。至于品行,无论我在自己一生中形成了怎样的道德标准,我都一直努力把自己的灵魂和精神融人到我多年前创建的那家小公司之中。
在远远超越个人生命的意义上,这些关于思想、心脏和品行的标准,与我对生产企业领导者及金融行业管理者的希望是相通的(理想情况下能像以前一样)。我希望,在管理别人委托给他们的万亿美元资金时,这些人员能够再次把我们商业和金融企业的意愿与努力用到为他人的服务当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