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博格一直致力于确保基金管理者能够切实履行其作为受托人的职责。他反对“经理人资本主义”( managers' capitalism)的兴起,并且认为企业管理者/代理人与基金管理者/代理人之间存在着“双重代理关系”"( double agency society )和“愉快的阴谋”( happy conspiracy),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中介和金融中介悄悄地把财富从企业所有者手中转移到自己手中。
在探索建立一种新型的诚信社会的过程中,博格发现大卫斯文森和自已有相同的想法。大卫.斯文森是耶鲁大学的首席投资官。自从1985年上任以来,斯文森已经为耶鲁捐赠基金赚到了超额收益。他的投资策略被称为耶鲁模式( Yale model),这种模式着重投资另类资产以及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斯文森还经常直言不讳地批评金融市场的诸多弊端,对于很多投资公司高成本、低标准的做法,他和博格有着同样的担忧。
“约翰 .博格认为受托责任是基金管理行业的根本问题,我认为他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就像他总是那样正确一样,” 斯文森说,“对于共同基金投资者来说,遗憾的是,基金管理公司的逐利动机往往会与它们的受托责任相冲突。它们收取高额费用,资产数量不合理,投资策略变来变去。相反,受托人收取较低的费用,将其管理的资产规模限制在合理水平,并追求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
对于马尔基尔指出的指数化投资已得到证据的绝对支持这一点,斯文森表示赞成,他引用了罗博阿诺特( Rob Armott)的一项研究。罗博是一位研究投资理论的学生,同时也是一位撰写了多篇金融市场评论的作家。“他分析了20年来共同基金的收益率数据,但是他并没有把这些数据与同行业的中位数进行比较(我认为这个中位数不真实),而是与先锋500指数基金的收益率进行了比较。在这20年间,80%的共同基金的税前收益低于先锋500指数基金的税前收益,而且平均每年要低2.1个百分点。若从税后角度来看,则85%的共同基金的税后收益低于先锋500指数基金的税后收益,而且平均每年要低2.8个百分点。而且,令人吃惊的是,他得出的这些结论根本没有考虑幸存者偏差( survivorship bias), 也没有考虑工作量或其他与经纪人有关的费用。所以,如果你把与经纪人相关的费用计算在内,并且考虑到生存偏差(大量基金公司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消失),那么想要挑出一只能够在超过20年的时间中一直跑贏指数的积极管理型基金,几乎是不可能的。”
共同基金行业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不只有高收费。斯文森指出,频繁变化的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经理带有误导性的营销手段导致投资者收益不佳。他说:“很多人对行为研究很熟悉,而行为研究表明投资者倾向于追逐业绩。他们总是买入那些过去业绩好的基金,并且卖出那些当前表现不佳的基金。所以,由于个人投资者有高买低卖的倾向,即在基金取得好业绩以后买人它,当基金业绩较差时卖出,那些追逐利润的积极管理型基金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将会进一步加剧。基金收益的波动性越大,问题就越严重。
“2005年,晨星公司做了一项研究,它们观察了其拥有的17种股票型共同基金,并且对美元加权收益( dllar一weighted returns,即投资者实际拿到的投资收益)与时间加权收益( time一weighted returs,即基金的报告收益)进行了比较。在10年的观察期内,不论是哪种基金,美元加权收益都低于时间加权收益,这意味着个人投资者总是在基金取得好业绩后买人,在业绩较差时卖出。交易的波动性越大,这两种指标的差异就越大。就技术类基金而言,每年美元加权收益与时间加权收益会相差13.4个百分点。这令人大吃一惊。技术类股票的价格大幅上涨后,人们纷纷买人热门股;在股价下跌时又卖掉。这种做法严重降低了他们的投资收益率。
“受托人可以提供波动性较低的基金,并且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这正是约翰.博格领导的先锋基金所做的事一提供多种高度分散化的指数基金,而且一直在孜孜不倦地教育投资者。但是,提供波动性较高的基金才会给以盈利为目的的共同基金行业带来好处。它乐此不疲地玩着游戏:卖着四星和五星基金,这些基金过去的业绩都不错,但将来却不一定;鼓励投资者卖掉一星和两星基金,这些基金过去的业绩不太好,但将来不一定不好。经纪人用这种策略把投资者的投资组合搞得一团槽。这会让投资者误以为,经纪人通过把低收益基金转换成高收益基金来帮助投资者增值。”
斯文森注意到,解决上述这些问题的方法已经找到了。他说:“当然,对于逐利动机与受托责任之间存在冲突这一问题,约翰.博格已经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先锋基金的经营目标不是为基金的股东创造利润;相反,它允许基金的投资者真正拥有整个基金管理公司,并且通过非营利手段向投资者提供低成本的指数基金。作为投资者,我们已经从约翰.博格那里拿到了成功必备的工具。谢谢你,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