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具体法律法规层面,会议提出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中央首次明确表示强化反垄断。这意味着,国家将会在更多领域开展强有力的反垄断工作,也将涉及更大范围的行业,包括互联网平台经济。”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邓志松进一步分析称,从互联网平台企业接连受罚,到最近中央层面的连续表态可以看出,数字经济监管滞后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而这个缺口正在加速补上,这也释放出互联网强监管时代到来的信号。
“这表明了中央积极推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对互联网行业中破坏竞争的垄断行为进行监管的决心,以应对迅速变化的数字市场的挑战,从而推动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和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中央财经大学国际与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颜菁对记者表示。
“2008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没有专门针对互联网的条款,今后可能会通过制定一些关于互联网反垄断的指南作为补充。此外,利用网络随意收集和者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愈发严重,我国在涉及保护个人隐私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很多,比如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等,但是没有专门针对大数据时代特有的个人数据隐私问题的法律。参考国际经验,我国也许会建立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要完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颜菁分析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针对互联网平台消费出现的新问题的规定不多,今后也可能会根据互联网时代新的发展做一些补充或者修订。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邓志松表示:“在反垄断规则的完善上,未来可能还会涉及《反垄断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与完善。事实上,在今年年初公布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中,就已经新增了规制互联网市场垄断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