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安审办法》),自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根据《安审办法》,外商投资军工等关系国防安全领域需主动申报。另外,证券领域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规定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安审办法》共23条,规定了适用审查的外商投资类型、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决定监督执行和违规处理等,进一步提高了审查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和透明度,尽可能减少对外商投资活动的影响,保护外商投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
《安审办法》规定,对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开展安全审查: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国盛证券军工首席分析师余平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中国军工产业投资正迎来黄金时代,但目前外资介入极少,所以《安审办法》的出台,目前对军工产业的影响非常有限。
此外,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说,《安审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购买境内企业股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其适用本办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制定。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越开放越要重视安全,出台《安审办法》,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不是搞保护主义、更不是开放倒退,主要目的是适应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健全对外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在积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同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他说,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深度融入我国经济,为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展望未来,我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我国扩大开放的方向不会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不会变,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态度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