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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扒股
在《证券分析》一书中,格雷厄姆和多德都称:“公司在法律上就是公司股东的财产而已,公司的各级领导仅仅是股东支付薪水的雇员,而选出的董事实际上就是受托人,他们的法律责任就是代表公司的所有权人行事。”
证券
从字面上理解,公司不过就是一个法律实体,向其法律上的所有权人即股东负责。但是,即使是提出这个观点的格雷厄姆和多德都明白,除非履行更大的社会责任,否则任何公司都不能在市场上长存。
按照现代学说,公众公司必须平衡公司和其他各方之间的利益,如管理层、赊销产品和服务或直接提高贷款的债权人、贡献自己劳力的员工、公司服务的客户、用自己的资金对公司投资的股东等。所有这些因素产生了公司的收益和价值。同时,公司能推动商业和经济的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