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精神——
一盘棋布局乡村建设 高质量推进农村发展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探索形成西部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贵州路径,记者采访了贵州省住建、交通、生态、水利等部门的相关人士,反映各领域齐心协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步伐。
“《实施意见》内涵丰富、着眼长远,为我们今后的村镇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鲁长亮表示,接下来,将围绕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构建稳定长效保洁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保障成果,建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聚焦农房功能优化提升、农房风貌靓化提升、农房环境美化提升,优化编制乡村振兴民居建设指引图集,建立农房设计审查制度,切实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实施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分类改造一批特色加工、精品民宿等特色传统村落示范村,形成一批以民族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等为主题的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聚集区,打造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传统村落品牌。
贵州省公路局农村公路处处长张杰说,“十四五”期间,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农村公路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先行基础,持续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把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优化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的有力抓手,持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把多元养护作为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的实施载体,持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把融合发展作为优化农村公路综合运输体系的主攻方向,持续提高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为全面夯实乡村振兴农村交通基础,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更加坚实的农村公路交通先行保障。
“《实施意见》的印发,向全省发出了乡村振兴工作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的明确信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苗智会说,将结合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逐步补齐短板。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优先考虑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着重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纳入监管的黑臭水体,进行动态更新,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建立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并发挥实效。
在贵州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易耘看来,《实施意见》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在持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成果巩固的同时,启动“百库大会战”,加快推进贵州大水网建设,留住有限水资源,着力破解贵州区域性水资源短缺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坚持水利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坚决扛起“上游责任”,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土流失治理,纵深推进五级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捕、长江保护法,巩固拓展“零网箱 生态鱼”成果,在书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中贡献水利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