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44个账户操纵“德美化工”亏损逾5亿元
证监会网站12月4日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刘晓东操纵“德美化工”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证监会决定:对刘晓东处以300万元罚款。证监会网站同日更新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决定:对刘晓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2月22日期间,刘晓东控制“胡某霞”等16个个人证券账户及“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方正东亚·盈泰价值单一资金信托”等28个单一资金信托证券账户(以下统称账户组)进行证券交易。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晓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德美化工”。在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2月22日期间,刘晓东实际控制涉案账户组采用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的手段操纵“德美化工”,累计买入370,166,755股,成交金额5,419,371,720元,累计卖出370,596,755股,成交金额4,888,327,717元。期初持有“德美化工”股票430,000股,期末不再持有“德美化工”,交易合计亏损5.29亿元。
一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2月22日期间,刘晓东存在控制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德美化工”的行为。在242个交易日中,账户组持有“德美化工”流通股数量占流通股本比例超过5%的有228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94.21%。其中,2017年8月17日持有流通股数量达到最高,为1.35亿股,占流通股本比例达到42.75%,占总股本比例达到32.1%。
在242个交易日中,账户组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172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71.07%;申买量排名前三的有194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80.17%;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119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49.17%;申卖量排名前三的有147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60.74%。
账户组当日买卖成交量(剔除对倒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215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88.84%;超过20%的有187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77.27%;超过30%的有159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65.70%。其中,2017年8月2日账户组买卖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值达到最高,为91.85%。
账户组当日买入成交量(剔除对倒买入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176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72.73%;超过20%的有147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60.74%;超过30%的有118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48.76%。其中,2017年8月8日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值达到最高,为75.18%。
账户组当日卖出成交量(剔除对倒卖出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121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50%;超过20%的有97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40.08%;超过30%的有77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31.82%。其中,2018年1月5日账户组卖出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值达到最高,为75.35%。
在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2月22日期间,账户组申买价格高于其申报前一笔市场成交价格,且高于其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一档价格的委托的申买股数占其总申买股数的63.83%,高出幅度最大为2.54元;申买价格高于其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五档价格的委托的申买股数占其总申买股数的33.22%,高出幅度最大为1.85元;申买数量高于其申报前一刻市场第一档卖出申报总量的委托的申买股数占其总申买股数的79.38%;申买数量高于其申报前一刻市场前五档卖出申报总量的委托的申买股数占其总申买股数的31.55%,高出幅度最大为前一档卖出申报总量的3,133倍,为前五档卖出申报总量的100倍;申买价格高于其申报前一刻卖委托第五档价格,且委托申买数量高于其申报前一刻市场前五档卖出申报总量的委托的申买股数占其总申买股数的21.91%。
二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在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2月22日期间,刘晓东共计有132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德美化工”,累计交易58,373,187股。当日账户组内买卖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3%的有81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33.47%;超过10%的有45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18.60%;超过20%的有20个交易日,占242个交易日的8.26%。其中,2017年6月29日账户组内买卖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值达到最高,为35.72%。
刘晓东实际控制44个证券账户,在涉案期间内大量高频次买卖“德美化工”,申买价格和申买数量异常性高,结合其连续交易行为、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行为综合判断,刘晓东操纵“德美化工”的意图明显。
在刘晓东通过控制账户组交易“德美化工”期间,“德美化工”股价自2017年2月28日的10.84元(前一日收盘价)上涨至2018年1月31日的14.4元(当日收盘价),累计涨幅32.84%,期间,2017年8月25日股价最高涨至17.03元。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累计上涨9.41%,“德美化工”股价涨幅偏离23.43个百分点;同期公司所属特种化工行业(882409)上涨2.75%,“德美化工”股价涨幅偏离30.09个百分点。
证监会认为,刘晓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证监会网站同日更新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决定:对刘晓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