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金融消费者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网信办于9月份联合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据悉,银保监会消保局、人民银行消保局主要负责人日前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存款保险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这是四部门第二次联合开展金融宣教活动。关于今年活动的预期成效,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提升城乡居民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强化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三是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
“希望通过金融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金融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上述负责人表示。
金融消费者还应厘清自身需求和可用资金,尽量长期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还要懂得“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适度分散风险。上述负责人称,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上述负责人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不能闭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
金融消费者应如何保护自身权益?上述负责人建议消费者牢记四个“正规”:一是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持牌机构;二是选择正规销售渠道;三是选择正规从业人员,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金融账户信息,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不向不明第三方转账汇款;四是通过正规投诉渠道反映问题,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反映问题。
存款是最传统的金融产品。在今年活动中有句口号是“辛苦钱银行放,居民存款有保障”。上述负责人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居民个人储蓄存款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以立法形式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
据介绍,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施行5年多来,各方反应积极正面,没有出现“存款搬家”的情况,中小银行市场份额有所上升,银行业经营秩序正常,存款格局保持稳定。另外,从对高风险机构的处置实践看,个人居民储蓄存款都得到了充分保障。存款保险制度有效促进了银行机构稳健经营,给予了存款人更及时、全面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