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股市分析]惊人手笔!重拳出击! 楼市未来十年 定了?!
2020楼市调控,最后一记组合拳,正在悄悄蓄力! 三份重磅文件,正在形成合力。
2020进入三季度尾声,与之前相比,楼市调控的“声浪”正逐渐归于平静,纵然是月初三座城市发文调控,也只是对前期调控的补充说明而已,市场大预期并未发生根本改变。 虽然水面上趋于平静,但水面下正在酝酿新一轮“浪潮”。 2020年9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发布《房地产蓝皮书2020》,其中抛出结论:
“近两三年,中国房价将维持高位盘整态势。”
研究结论并不意外,如何“维持”才是关键。《蓝皮书》中还特别列举了租房主力人群的年龄、收入区间。这部分内容出现的有些意外,为何单拎出来关注?当时我们断定此事必有下文。 果不其然! 就在《蓝皮书》发布同一天,住建部网站挂出《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细细研读之后发现,这份“意见稿”中夹带的东西,可能正是“维持”的关键,并且毫不夸张的说,这份文件有足够能量,影响楼市未来十年。 另外,结合意见稿内容,9月8日,自然资源部下设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以上三个文件连起来看,一招以住建部为核心,社科院、自然资源部为左右侧卫的楼市组合拳,正在水面下“呼啸欲出”!
2020年,是中国楼市40年的缩影。
这里先提醒大家,2020年还有3个多月就要结束了,先别惊讶时间过得太快,整个2020确实发生了太多事情,尤其是楼市方面。 敏感的朋友们或许已经发现,今年一季度,楼市几乎停摆,恰似98年房改之前,供需关系存在,但因各种原因,两端无法高效对接。 今年二季度,随着复工复产,楼市一度出现“报复性反弹”,非常像进入千禧年后,楼市的那波高歌猛进,虽有震荡,但总体还是上行。 接下来的第三季度,各种约谈、座谈、会商、限购密集出现,与2016年后,房住不炒被频繁提及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里不得不感叹,2020真的是见证历史。但同样我们也要认识到,进入三季度末,这个时间节点非常微妙,历史的耦合之下,当下即是过去楼市的承接,也是未来楼市的开拓之时。
先来看《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20》,剖开来讲,社科院认为,2020年楼市“不太乐观”:
2020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将同步下降,下降幅度在10%~12%;商品房销售均价约为925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0.6%,增速较2019年下降7.2个百分点。
楼市销售面积、金额、均价,三值均跌,据此社科院专家放出判断:
除少数三、四线城市和个别地段、个别楼盘外,整体上房价大涨大落都是小概率事件。
如何理解这句话?现阶段外部环境尚不明朗,楼市的稳定,意义非凡。 同样的,如之前所说,一句结论并不重要,如何有效防范,甚至对冲“大涨大落”风险,才是重中之重。 值得注意的是,《蓝皮书》中提到,房地产政策面临四点转变,其中第三点,尤其值得关注:租赁市场体系从“规范发展”到“租赁住房”。 结合住建部同一天发布的文件来看,这或许是未来楼市的发力核心。
住建部的《住房租赁条例》,恐怕并不“单纯”。
进入9月初,央视财经报道,杭州、深圳等地纷纷被曝出长租公寓企业“爆雷”跑路现象。节目中曝光了长租公寓市场中存在的“高进低出模式”,最后发出呼吁,房屋租赁行业的市场规则及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提升。 9月7日,《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20》中提及,租赁市场体系从“规范发展”到“租赁住房”,同时放出调研数据:
“90后”及工作年限3年以下人群为租房的主力人群,年龄在21~30岁的租客占比最高,达61.3%;收入在3001~8000元/月的租房人群占比达64.2%。
同日,住建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细细研读发现,其中除了制定市场规则、监管,还为房屋租赁企业指了一条明路。 恐怕这个行业,春天将至。 此份《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一共有八章内容,前四章主要聚焦市场规则的制定,包括确保房源真实、不得哄抬租金等等内容。 其中,第五章,名称非常直白——“扶持措施”。
如上图可见,第三十一、三十二条主推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并鼓励长期住房租赁合同的签订,相同内容在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同样出现:
另外,最值得关注的是红框中的内容,住房租赁企业会享受到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且,住房租赁企业的未来租金收益可以依法质押,用于融资! 什么水平?一句话总结:这是时代红利的味道! 当然,有了胡萝卜,当然也有大棒。《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六、七、八三章同样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处罚等等措施: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 本条例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住房的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什么意思?也就是说本条例不适用于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房,那么,存量巨大的小产权房又变成法外之地了? 别天真了! 2020年9月8日,也就是《条例》公布24小时后,自然资源部下设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这个时间、这个动作,你品,你细品,是否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 这里只能评价:好一记漂亮的组合拳!
以上,虽然这份《住房租赁条例》现在只停留在征求意见阶段,但如果正式落地执行,对市场的冲击将非常巨大。 市场的问题,用市场方法解决。 试想,未来3-5年,这份《住房租赁条例》如果顺利施行,势必会催生出一大批住房租赁企业。 同时,在政策加持的红利下,这些住房租赁企业会展开“城市存量住房争夺战”,一方面,有效盘活城市存量住房,降低空置率。 另一方面,通过市场竞争,极大满足城市外来人口的住房租赁需求。届时,当高房价不再驱赶人口,城市人口将加快流入,同样会反哺对当地楼市形成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