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股份转让的补充合同中,藏有不小的变化。“一方面,湖南国资不再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回购已转让股份,彰显湖南国资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另一方面,由此降低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资金压力与成本压力,更加体现国资纾困的力度。”凯美特气相关人士谈及最新调整时表示。
凯美特气昨日发布公告称,12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浩讯科技)与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财信资产,原名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合同》。
时隔10个月,这份补充合同对今年2月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了补充修订。
回查公告,今年2月,浩讯科技与财信资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763万股股份(占比12.4467%)协议转让给财信资产,转让价格为5.64元/股,总价款为4.378亿元左右。该笔协议转让已于今年3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在最新补充合同中,财信资产表示,决定对标的股份设立不同的证券账户进行独立管理,将受让的凯美特气3118.50万股股份(占比5%)设定为“A股份”,将受让的凯美特气4644.50万股股份(占比7.4467%)设定为“B股份”。
补充合同显示,双方同意,对于A股份,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取消浩讯科技与财信资产的回购权利/回购义务,且原《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第7.3条和第7.4条涉及A股份的部分不再适用。财信资产持有B股份期间,财信资产有权自行处置B股份,无需取得浩讯科技的同意,浩讯科技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补充合同的上述调整,意味着该笔股权转让交易发生了关键性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废除了已转让股份的回购条款。”相关人士表示。
在今年2月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浩讯科技表示,该次协议转让是为了全面解决其股权质押风险,解除其股权质押比例过高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当时,凯美特气方面人士表示,按照协议,控股股东未来将回购转让股份。
在此前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浩讯科技与财信资产约定了明确的回购权利/回购义务。根据原协议,自标的股份交割后36个月内,转让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选择回购受让方所持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方部分回购股份的,在标的股份交割后36个月内至多实施4次部分回购)。
原协议还显示,自标的股份交割满36个月后,受让方有权随时要求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第三方需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回购并支付完毕所有回购款项。
目前,浩讯科技持有上市公司41.6645%的股份,仍为凯美特气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祝恩福。财信资产方面,通过受让股权获得凯美特气12.4467%股份,加之财信资产一致行动人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前斥资3.1185亿元受让的上市公司10%股权,两者合计持有凯美特气22.4467%的股份。它们共同隶属于湖南最大的国资金控平台——财信金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