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汇局启动年内第三轮QDII额度发放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再进一步
年内第三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发放今日启动。
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扩大QDII投资额度惠及范围,有力支持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诉求,今日外汇局再次启动一轮QDII额度发放,拟向23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42.96亿美元。本轮发放涵盖基金、证券、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等各主要类型金融机构,并兼顾了新增机构的额度需求。
2020年9月以来,外汇局已累计发放三轮QDII额度,共向71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127.16亿美元。至此,已有累计169家QDII机构获得投资额度1166.99亿美元。
本次启动新一轮QDII额度发放,显示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同时也印证了外汇局此前有关实现QDII额度发放常态化的表态。此外,当前我国外汇市场总体运行平稳,适当推动“流出端”金融市场开放,有利于有序疏导境内主体境外资产配置需求。
目前看,这一举措对于国内资本市场、跨境资金流动和人民币汇率的影响总体可控。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开放下,有条件、有限度开放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的过渡性制度安排。与QFII/RQFII制度一道,是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机制,一定程度上满足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配置海外资产的需要,同时也为境内机构拓展国际化业务提供了平台,积累了经验。
QDII制度始于2006年,由证监会、银保监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准入审批,外汇局负责对QDII机构的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QDII制度实施以来,在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以及培育国内金融体系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QDII制度也较好地防范了境内主体境外投资的风险,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相对平稳有序。
此前据记者了解,外汇局拟常态化发放QDII额度,向市场传递稳定开放的信号,形成稳定预期。
事实上,今年9月以来,外汇局已累计发放两轮QDII额度,共向52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84.2亿美元(9月发放33.6亿美元,11月初发放50.6亿美元)。今日外汇局再向23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42.96亿美元。至此,已有累计169家QDII机构获得投资额度1166.99亿美元。
外汇局连续发放QDII额度,印证了外汇局此前有关实现QDII额度发放常态化的表态,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制度型开放。
此外,当前在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引领下,各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外汇局启动QDII额度发放,有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局面,进一步向外界表明中国政府对实现经济平稳增长以及自如应对复杂外部变化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因此,当前可以适当推动“流出端”金融市场开放,有序疏导境内主体境外资产配置需求。
目前来看,外汇局本次启动年内第三轮QDII额度发放,对国内资本市场、跨境资金流动和人民币汇率的影响总体可控。原因在于,近年来QDII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比较平稳且规模有限。
此次QDII机构额度虽有所增加,但全球政治经济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可能会进一步持续,国际金融市场波动也可能进一步上升,客观上对境内投资者境外金融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QDII机构应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审慎经营决策,推动产品和投向多元化布局,不断优化境外资产配置,切实有效管控境外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