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中外金融监管史,以下几方面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发表文章《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郭树清强调,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文中指出,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郭树清认为,回顾中外金融监管史,以下几方面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汲取:货币经济绝不能背离实体经济;将本求利是商业活动的正常状态;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持续建设法治和诚信环境;把握好金融创新的边界;管好货币总闸门;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紧紧抓住公司治理“牛鼻子”。
郭树清表示,实体经济是货币经济的根基,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然而,金融的本性决定其特别容易陷入自我循环的泥淖。因此,金融监管必须把防止脱实向虚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我国交叉金融业务一度也十分复杂,经过3年多的集中整治,总体风险开始收敛。
郭树清认为,金融业务如果没有一定的资本金,那就迟早会陷入困境。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就是对银行信贷确定基本的资本金约束,杠杆率必须处于安全范围。他表示,把握好金融创新的边界。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既能提高市场效率,也会酿成重大风险。监管必须趋利避害,把握好“度”。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一些网贷平台打着“创新”旗号违规经营,形成巨大金融和社会风险。
对于现阶段金融形势,郭树清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的金融安全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金融监管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加,金融运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一些国家采取强刺激做法,实施“无限量宽”政策,长期负面影响难以估量。
而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受多重因素影响,金融业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很不适应。”郭树清总结。
他表示,现代科技已经并将继续对金融业态带来巨大改变。数字货币、网络安全、信息保护已成为金融监管的全新课题。我国移动支付、线上借贷和互联网保险等走在世界前列,意味着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没有成熟经验可资借鉴。
金融体系内部风险仍在持续累积,一些长期形成的隐患并未彻底消除。郭树清表示,疫情冲击下新老问题相互交织迭加。结构复杂的高风险影子银行容易死灰复燃。银行业不良资产反弹压力骤增。一些中小金融机构资本缺口加速暴露。不法金融机构依然存在,非法金融活动履禁不止。
金融相关制度存在较多短板,金融法治还很不健全。郭树清表示,一些基础法律制定修改需提早谋划启动,有的规章制度落地执行变形走样。现有法律法规震慑力不足,违法违规成本过低。而金融监管资源,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明显不足。
郭树清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监管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强化底线思维,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健全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他具体提出九点:一是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创新局;三是建立高效的监管决策协调沟通机制;四是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五是健全宏观审慎、微观审慎、行为监管三支柱;六是构建权威高效的风险处置制度安排;七是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对监管的支持保障;八是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框架重塑;九是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
郭树清表示,对于各种“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管理和整治的主体责任都在地方。
他提出,在支持金融创新的同时,严防垄断、严守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储和金融诈骗,对各种违规变相投融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针对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郭树清表示,监管制度要覆盖所有金融机构、业务和产品,对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实施全面监管。借鉴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改革成果,强化资本充足、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等要求,抓紧补齐制度短板。
构建权威高效的风险处置制度安排。郭树清表示,加快确定系统重要金融机构名单,科学设定评估标准和程序,提出更高监管要求。抓紧建立恢复与处置计划,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生前遗嘱”,确保危机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与此同时,要完善风险处置方式,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努力减少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