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表示,《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的主动性、特殊性和预防性作用,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自律约束与声誉激励机制,构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
《意见》从8个方面对加强中证协自律管理职责提出指导意见。包括:
健全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分工协作机制,科学界定行政规定与自律规则的规范内容,完善行政规定与自律规则制定的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改革举措和监管政策调整的市场评估机制。
全面实施证券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制定证券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管理、执业行为规范、非准入类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业务培训、执业能力评价等规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引导行业创新发展的常态化服务机制,建立面向行业的业务和产品创新试点引导机制,完善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的常态化工作程序,健全创新业务和产品的配套管理工作安排。
建立自律导向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自律导向作用形成声誉激励与约束制度安排,构建完整的证券业务相关主体自律管理与业务监测监控体系,推动形成健康良好行业文化。
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进一步督促会员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行业投资者教育工作机制。
强化证券发行承销保荐业务自律管理,加强网下询价配售、保荐、承销业务自律规范,加强保荐承销机构执业行为规范。
推动场外市场业务自律规范体系建设,系统搭建场外市场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自律规则体系,推动建立集中统一的场外市场监测监控中心,推动场外市场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发展。
加强中证协治理结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协会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自律管理专业能力水平。
下一步,中证协将结合学习贯彻新证券法精神,全面部署落实《意见》的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目标型、任务型分解形成落实方案,排出时间表、优先序,不断优化自律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