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巴菲特并不是唯利是图的只注重股东价值的企业,他也非常重视企业对其他利益相关人的价值平衡,下面的一段话就是例证:“当我们在评断一家公司的企业价值时,我常常会问自己一个问题。假设我有足够的资金与人才时,我愿不愿意和这家公司竞争。
我宁愿和大灰熊摔玻也不愿和布太太家族竟争,他们采购有一套,经营费用低到其竞争对手想都想不到的程度,然后再将所省下的每一分钱回馈给客人,这是一家理想中的企业,建立在为客户创造价值并转化为对所有者的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摘自巴菲特1983年致股东的信)
这是巴菲特在1983年股东信中对著名的由90多岁高龄的布太太经营管理的内布拉斯加家具超市(Nebraska Furniture Mart--NFM)的价值所作的评价。巴菲特控股该店90%股份,是名副其实的大股东,他最应该关心的是该店产生的股东价值,但他也关心消费者的利益和价值,并没有要求布太太提高一点价格为股东多赚一些钱,反而对布太太压低售价让利消费者的行为表示赞赏。这是因为巴菲特很懂利益平衡,消费者感觉便宜将多来该店消费,这正是该店的商业竞争优势所在,最后是客户价值和股东利益双丰收,很高明的经营方法。
巴菲特买下内布拉斯加家具超市正是看重了该店兼顾客户价值和股东价值的商业模式。正是有了布太太的低成本运作和对消费者的让利,才成就了NFM在奥马哈地区家具生意的独霸地位,市场范围持续扩大。
所以巴菲特幽默诙谐地赞美布太太:“1987克里思蒂小姐嫁给一位考古学家,她曾说:‘配偶最理想的职业就是考古学家,因为你越老,他就对你越有兴趣’,事实上应该是商学院而非考古学系的学生,需要多多研究布太太--这位 NFM高龄94岁的负责人。
50年以前布太太以500块美元创业,到如今NFM已是全美远近驰名的家具量贩店,但是布太太还是一样从早到晚,一个礼拜工作7天,掌管采购、销售与管理,我很确定她现在正蓄势待发,准备在未来的5到10年内,全力冲刺再创高峰,也因此我已说服董事会取消100岁强迫退休的年龄上限(也该是时候了,随着时光的流逝,越来我越相信这个规定是该修改了)。
巴菲特借修改退休年龄的说词来赞赏布太太的老当益壮,创店历史以及她对NFM家具店经营红火独特的贡献。
布太太的辛苦劳作没有白费,换来的是股东和消费者的双重价值:“去年(1987 年) NFM的销售额是1.4亿多美元,较前一年度增长8%,这是全美独一无二的一家店,也是全美独一无二的家族,布太太跟她三个儿子拥有天生的生意头脑、品格与冲劲,且分工合作,团结一致。布太太家族的杰出表现,不但让身为股东的我们受益良多,NFM的客户们受惠更大,只要选择NFM的产品,据估计光是1987年就可省下至少3000万美元,换句话说若客户到别处去买可能要贵上这么多钱。”(摘自巴菲特1987年致股东的信)
一年能为客户节省 3000万美元,当然客户都会愿意继续在这里购买产品,也使得NFM的生意销售额在不断增加,增加股东效益。当然了,消费者都到NFM购货,那竞争对手不就难过了?确实,还真有竞争对手以维护股东利益的名义向巴菲特告布太太的黑状:“去年我接到一封无名氏所写的相当有趣的信:‘很遗憾看到波克希尔第二季的获利下滑,想要提高贵公司的获利吗?
有一个不错的法子,去查查NFM的产品售价,你会发现他们把一、两成的获利空间白白奉送给客户,算算一年1.4亿的营业额,那可是2800万的利润,这个数字实在是相当可观,再看看别家店的家具、地毯或是电器用品的价格,你就会发现把价格调回来是再合理不过了,谢谢。一位竞争同业留’。
展望未来NFM在布太太‘价格公道实在’的座右铭(Mrs. B'smaxim:“Sell cheap and tell the tuth.”)领导下,必将继续茁壮成长。”(摘自巴菲特1987年致股东的信)
对NFM家具店来说,巴菲特是股东,布太太是管理层,两人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产品卖价便宜,自然利润就要少一些,有损股东利益。但如果消费者感觉你卖得贵,不来你这儿购物,那又何谈利润呢?所以,这是一个权衡利弊的问题,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单纯考虑-方的利益,这个生意都走不远。
那个向巴菲特告状的竞争对手,肯定碰到了消费者不去他那儿买货的问题,当然巴菲特没有上他的当。所以,巴菲特是在考虑客户价值的基础上,再考虑股东价值的,这在2003年的股东信中更是表露无遗:“NFM系由布太太在1937年以500美元所创立,她一直工作到103 岁(嗯!这实在是一个不错的好主意),她灌输给下一代的一些智能包含,如果你拥有最低的价格,客户自然会在最偏僻的角落找到你,就像我们的新店服务堪萨斯州广大的客户,其坐落地点位于该市人口最稀少的地区,就证明了这一点,虽然我们拥有广达25英亩的停车位,但却依然时时一位难求。
巴菲特说了个大实话,如果你拥有最低的价格,客户自然会在最偏僻的角落找到你,你的生意自然红火。在生意红火的前提下,如果还能产生较高的利润,这便是一个绝佳的投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