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印发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今年,辽宁省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5291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468亿斤以上,肉类产品产量达到380万吨。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新建美丽宜居村1000个。日前,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明确了上述任务目标。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辽宁省明确,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重心的转移,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摆脱贫困的县,脱贫摘帽后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原1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确定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之一,辽宁省明确要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努力成为有余粮省份。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体系,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落实好惠农政策,让种粮有合理收益。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今年新建10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今年新编制完成1000个村的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3500公里,同时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推进燃气下乡。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稳慎推进,以改造提升为主实施“厕所革命”。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处理,打造一批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今年95%以上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户厕等运维管护机制。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