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新闻通气会,发布并解读《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这是国内首个跨省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
聚焦跨区域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等关键环节,《若干举措》在推进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共享流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一体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制度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6条举措,并结合示范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需要,更加突出“协同、共享、赋能”的理念。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表示,下一步示范区将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若干举措》提出,推动跨区域联动执法监管,加大侵权违法行为联合惩治力度,建立侵权“黑名单”制度;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立案机制,建立跨区域专业检察官联合受理会商机制;建立跨区域“行刑衔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等;支持建立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的行业知识产权协会;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等领域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推进跨区域资质互认;鼓励两省一市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示范区设立跨区域分支机构;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与两区一县在人才培训、案件判断、预警援助等方面开展合作。
《若干举措》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上更加强调赋权赋能,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资源优化整合,推进职能融合、业务协同;推进两区一县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两省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资源下沉,探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依托浙江、苏州、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两区一县设立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或设立分支机构,建立示范区知识产权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