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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能源局3月19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新疆淖毛湖矿区兴盛露天煤矿调整建设规模(生产能力)的复函,复函提出,兴盛露天煤矿已按照全国统一政策标准落实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差额部分产能置换要求,为加快先进产能释放,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兴盛露天煤矿建设规模(生产能力)由300万吨/年调整为500万吨/年。
复函要求,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按500万吨/年公告生产能力,不得超能力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