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2月19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已对*ST新亿及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深圳堂堂作为新证券法实施后首家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已承接了多家*ST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此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透露出的监管动向值得高度关注。
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同年3月,2018年度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ST新亿在年审会计机构迟迟未能落实的情况下,紧急聘任深圳堂堂为2019年年报审计机构。但是,从公开披露的信息看,深圳堂堂存在业务承接资格、胜任能力、独立性、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发表不当审计意见风险等系列问题,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审计团队可能是“草台班子”。问询揭示,深圳堂堂存在短时间内更换签字会计师、更换后的签字会计师非本所执业人员,临时招聘具有丰富审计经验人员等情况,存在“拼凑人员”违规承接业务的嫌疑。
另外,深圳堂堂是否具备承接高风险业务的能力也存在疑问。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办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业务。而*ST新亿自身情况复杂,存在破产重整合法性、重大交易真实性、公司治理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等多方面问题,公司历年年报审计意见也均为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非标审计意见,公司摘星摘帽意图明显。*ST新亿作为深圳堂堂的第一家客户也是当时唯一一家客户,是否将对审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更是打上了一个问号。
分析人士认为,新证券法放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资格要求,在提升证券审计市场活力的同时为会计师事务所带来新机遇,一些新所、小所承接业务的现象必然逐步增加,但也应该谨防一些事务所为承揽业务罔顾执业标准和执业风险的现象出现。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国共有9118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有40家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在“备案制”下,这9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均能从事年报审计、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由此,监管对深圳堂堂这个“首单”保持了高度关注并且采取了动作。据证监会披露,2020年下半年,证监会针对深圳堂堂执行的*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一边是绩差公司在从严打击恶意规避退市的背景下,生存空间进一步逼仄,难免有购买审议意见规避退市之冲动;一边是审计机构面临快速做大业务的生存竞争压力,执业审慎性难免不足,两者结合容易“碰撞”出高风险个案,虽不影响整体,但很可能影响恶劣,负面效应短期内难以化解。以深圳堂堂为例,其承接的案例都是*ST或者ST公司,证监会此次立案调查亦是有的放矢。值得关注的是,在深圳堂堂被立案调查后,原计划聘任其担任年审机构的ST网力、*ST赫美有所“动摇”或者明确打消了念头。
此外,监管方面是否会对此类情形提升监管精确度和精细度也值得探讨。有法律界专家建议,应当加大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监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规模小、依赖单一客户的会计师事务所,建议要求实施外部质量控制复核,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以审计意见为监管抓手,落实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此外,还应当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现场督导,对存在风险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逐单督导,提高监管力度,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更好地应对“备案制”下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挑战。
目前正值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期,在新证券法取消证券期货资格审批、实施“备案制”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当以*ST新亿和深圳堂堂为戒,分别严把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共同书写一份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