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A股退市新规:三大核心变化、龙头估值进一步走高
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边际变化有三:优化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以及强化退市监管。其中,退市标准进一步完善了4类强制退市指标,退市程序方面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退市时间缩短至15个交易日,对于过渡期安排也给予缓冲期等。相比美股,当前A股退市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被动退市数量有望逐步增加。我们认为退市新规的实施有望发挥市场化退市功能,助力A股实现“良币驱逐劣币”,迭加注册制的全面推进,股票市场资产质量有望进一步提高,A股估值有望重塑,壳公司、僵尸企业等估值或将进一步收缩,而龙头企业则有望享受更高的估值溢价。
12月4日,沪深交易所针对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主要边际变化之一是优化退市标准。在前期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改革的基础上,沪深交易所对4类强制退市指标均有完善:财务类指标用组合类财务指标替代原先的单一财务指标,并特别强调交叉适用,交易类指标明确“1元退市”、新增市值退市,规范类指标新增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退市,重大违法类指标引入量化的财务造假退市标准,深交所还将设立风险警示板块。我们认为4类退市指标的优化有助于堵住规避退市的空间、发挥“用脚投票”的退市功能,以期加速出清僵尸企业,实现股票市场的优胜劣汰。
主要边际变化之二是简化退市流程:一是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二是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至15个交易日;三是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深交所还将重大违法终止上市程序中上市委员会两次审核调整为一次审核。我们认为退市流程的大幅缩短、退市时间的明显压缩等有助于降低“保壳”行为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快退市节奏、提高退市效率,同时有利于压缩投机炒作的空间,引导市场理性投资。
主要边际变化之三是强化退市监管。在落实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方面,沪深交易所通过新增具体可执行的量化标准,力求将重大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清出市场,并强调指标交叉适用,不断丰富交易所日常监管的“工具箱”,提升监管的威慑性。对于过渡期安排,沪深交易所按照“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公司、不溯及既往”原则,在新老规则衔接上给予市场一定的缓冲期。后续,沪深交易所将承担退市工作主体责任,以“建制度”为主线、“不干预”为理念、“零容忍”为底线,严格退市监管,发挥监管联动效能。
1999年以来(截至2020.12.14),A股退市企业仅125家,不符合挂牌情形、吸收合并、连续亏损是三大主要退市原因,材料、工业是退市企业主要集中的行业;1999年以来,A股平均退市率仅0.36%,相比美股6%的退市率(2011年以来),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的推进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环,退市制度与注册制一体两面,我们认为两者协同有助于A股加速出清僵尸企业、引入更多优质企业,实现优胜劣汰,并引导长期价值投资。2019年科创板增量改革以来,退市节奏已有所加快,我们认为伴随退市新规的实施,资本市场“内循环”有望逐步形成。
退市监管进一步加强;信用明显收缩,信用风险大规模暴露;宏观经济大幅下行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