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正成为业界共识。“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召唤和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绿色复苏的重要手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在12月10日召开的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研讨会上表示。
近期,中国提出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长期目标。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中国的绿色金融之路该如何扬帆?在创新研讨会上,政策的制定者和业界专家们给出了方向。
绿色金融取得长足发展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已取得显着成效。当前,以“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正在加快构建。刘桂平称,多项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已取得重大进展,中欧绿色金融标准对照研究工作也即将完成。部分绿色金融标准草案稿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既指导了试验区的绿色金融工作,也切实提高了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质量。
刘桂平表示,截至目前,各试验区已开发上线16个与绿色金融有关的系统,有效解决了绿色项目识别问题,降低了绿色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扩大了绿色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
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体系充满活力。“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涌现。”刘桂平说,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1.55万亿元,存量规模居世界第一位;截至今年6月末,绿色债券存量规模1.2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
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人民银行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风险管理,也为货币政策应对气候变化预留了空间。”刘桂平说。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
业界认为,在迈向“30·60目标”的进程中,绿色金融的发展仍有不少想象空间。
一方面,绿色金融标准亟待进一步明确。“在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挑战。例如,绿色金融的创新和科技手段的使用仍需加强,不同国家之间的绿色金融标准尚未统一。”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及首席财务官Leslie Maasdorp说。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建议,应当以碳中和为约束条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保证绿色项目、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目录中的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另一方面,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需要进一步扩围。“建立覆盖面更广的、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逐步将披露要求扩大到金融机构。”马骏表示,碳排放和碳足迹应该成为披露的基本要求。
此外,碳市场金融属性有待强化。香港能源交易公司首席执行官黄杰夫表示,要充分认识到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强化碳市场在碳减排和配置绿色金融资源中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发展碳金融产品和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提高市场流动性。
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实现“30·60目标”
为持续推动中国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刘桂平表示,将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复苏的重要作用。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不断改善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融资环境。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功签署为契机,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实现‘30·60目标’。”刘桂平表示,将逐步把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人民银行政策与审慎管理框架,高质量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碳减排的体制机制。系统性推进碳排放权和碳金融市场发展,提高碳价格形成效率。
中国是全球唯一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国家。“自下而上”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已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一张名片。
刘桂平表示,将深入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基层实践,要继续做好试验区建设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标。“鼓励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新模式,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清洁交通等领域创新发展,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