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飞制冷创业板IPO成功过会 实控人家族持股达96.92%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54次审议会议于12月9日召开,共有4家企业首发上会,3家获通过,1家暂缓。其中,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制冷”)(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资料显示,同飞制冷主要从事工业制冷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工业制冷设备的产品研发及业务发展,经过多年不懈努力,目前已主要形成了液体恒温设备、电气箱恒温装置、纯水冷却单元和特种换热器四大类产品。目前,公司已成为以数控装备(数控机床、激光设备等)及电力电子装置制冷为核心业务领域的工业制冷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国山家族,即张国山、张浩雷、李丽和王淑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山家族中,张国山和王淑芬系夫妻关系;张国山、王淑芬和张浩雷系父母子女关系;张浩雷和李丽系夫妻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山家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96.92%;张浩雷为众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众和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2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山、张浩雷、李丽和王淑芬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97.15%。
同飞制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资5.46亿元,用于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保荐机构为中天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律师事务所为环球。
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1-6月,同飞制冷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4亿元、3.78亿元、4.19亿元、2.4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47.30万元、7770.48万元、7404.77万元、4970.89万元。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而归母净利润却呈下滑趋势。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同飞制冷总资产分别为2.65亿元、3.27亿元、3.96亿元、4.59亿元,总负债分别为3225.00万元、3644.92万元、5034.06万元、6396.8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7.46万元、8075.30万元、4290.52万元、4217.29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50亿元、3.36亿元、3.09亿元、1.7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9亿元、3.72亿元、4.14亿元、2.39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75.94%、90.16%、74.59%、71.26%,均低于1。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短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564.67万元、9360.01万元、6969.82万元、2122.26万元。
2016至2019年,同飞制冷先后进行过4次现金分红,分别为2000万元、1500万元、1950万元、1950万元,合计7400万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同飞制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815.96万元、7463.11万元、1.16亿元、1.25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65.24万元、6886.18万元、1.09亿元和1.18亿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1.28%、25.91%、36.81%和36.39%。
2018年、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速上升分别为9.49%、55.90%,而同期营业收入增速下降分别为13.16%、10.78%。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在下降,分别为5.58、5.29、4.38、2.00,但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2.41、2.39、2.26、0.8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1838.53万元、2926.38万元、2496.41万元、1429.58万元。
同飞制冷四大类产品中,有两类产品价格持续下滑。2018年至2020年1-6月,液体恒温设备销售价格分别为7706.97元/台、7152.60元/台、6995.12元/台,下降幅度分别为7.19%、2.20%。纯水冷却单元销售价格分别为17.95元/台、16.65元/台、13.87元/台,下降幅度分别为7.27%、16.68%。
2017至2019年,同飞制冷的毛利率分别为40.17%、38.66%、36.84%,2020年上半年回升至38.24%。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37.68%、37.38%、35.10%、34.15%,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与高澜股份、佳力图、英维克三家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毛利率最高。
2017至2020年1-6月,同飞制冷销售费用率分别为5.15%、4.90%、5.63%、4.70%,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11.44%、10.86%、9.79%、8.13%。公司销售岗位人员数量分别为31人、36人、46人、52人。可比上市公司如佳力图、英维克销售岗位人员数量都在百人以上。
报告期内,发行人纯水冷却单元产品销量大幅增加,发行人平均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情况的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