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监管下金交行业两个风向标:或暂停新产品,或获批新业务
近年来,金交所风险事件不断暴露,引起了监管部门关注。
今年9月,《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报道,今年上半年,针对金交所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工作,监管征求意见,提出了新要求,对行业影响较大。
在此背景下,金交所行业有何变化呢?
对此,一家金交所资深业务人士赵义(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各地执行政策不同。不过,大家都在做两件事,一是取缔没有金融局批文的金交所,二是排查和统计金交所异地业务情况。
2020年11月21日,有金交所向会员下发通知称,因公司产品更新,自2020年11月23日零时起,APP将暂停新产品发布。暂停期间,公司及APP正常运行。会员可正常登陆、查询已购产品信息、兑付信息等。
12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核实了上述消息的真实性,该金交所客服表示:“暂停新产品发布,原因是APP升级,业务可能有些调整。至于何时发布新产品,我们还没接到通知。”
也有知情人士称,系监管政策因素。
“我十分关注此事,在判断这是不是风向标。这是监管征求意见后,第一家有实质变动的金交所。”赵义坦言,“大家都比较低调,我也不了解背后原因。”
2019年3月,证监会下发《关于三年攻坚战期间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整办函〔2019〕35号),明确了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业务范围,即限定为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金融产品交易等。
2011年9月,财政部曾印发《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对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有过详细解释。本规则所称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类企业。本规则所称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的授权投资主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内部决策和主管部门或控股公司批准程序后,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非上市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包括金融类和非金融类)的活动。
“国有产权交易,基本上都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比如,江苏有家产权交易所。”华东一家金交所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另一方面,金交行业监管趋严,业务空间有限,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或许是新的方向。
11月26日,南宁金融投资集团发布消息称,南宁金交中心获批为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机构。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表示,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南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区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据我了解,此前只有北金所可以开展这个业务,这是另一个风向标。”赵义透露,因此,他们现在也在积极申请这个业务。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官网显示,北金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交易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交易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到期违约债券转让和债券回购违约处置服务平台,是财政部54号令项下授权的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是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授权的市场化债转股转股资产交易场所和“市场化债转股信息报送平台”技术支持及运营维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