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夜重磅!一行两会集体发声 对害群之马、空壳僵尸决不允许久拖不退!坚决打击伪创新、乱创新行为!信息量太大了
这个周末,信息量巨大。
2020年11月28日,由中国金融学会主办的“2020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在北京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金融支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曹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阎庆民主旨演讲。
其中,央行副行长刘桂平表示,可通过金融开放,加强国内金融体系、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制度规则与国际的对接,允许外资深度参与国内资管市场,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渠道。同时,可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和专业投资者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提高养老金投资管理水平,扩大居民养老资产选择范围,分散投资风险,解决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养老金不足问题。
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表示,要处理好加强监管与支持创新的关系。始终将是否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是否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是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三个有利于”原则,作为衡量金融创新合理性的基本标准,坚决打击偏离实体经济需求、危害金融稳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伪创新”“乱创新”行为。
证券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实现“退得下”“退得稳”。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进不出”将扭曲市场估值体系,导致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提高我国退市机制的适应性,也要通过重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同时,对于严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增强退市刚性,决不允许“久拖不退”。落实新《证券法》,推动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制度尽快通过典型个案落地,实现市场出清与保护投资者的双重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围绕“以金融高水平开放服务新发展格局”这一主题发表主旨演讲。他表示,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越开放的领域,越有竞争力;越不开放的领域,越容易落后,越容易积聚风险。扩大金融业开放将为中国金融业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和更加健康的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巨大动能。如下为演讲全文整理。
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也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并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未来一段时期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的根本遵循。
下面我想就以金融高水平开放服务新发展格局谈几点认识。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系统性深层次变革,强调供给侧和需求侧、国内国际循环、经济与金融的全方位统筹,事关全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要顺应国内外形势变化,立足更加顺畅的国内经济循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通过改革实现双循环相互促进,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构建开放的、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商品、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的跨境流动和全球化配置,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研究表明,全球价值链的兴起是过去几十年中世界经济最显着的变化之一,各国专业化分工程度上升,提高了全球劳动生产率。经典国际经济学理论认为,基于本国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本国比较优势,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推动比较优势向更高级别动态转换,可提升经济增长和贸易福利,实现国家间的互利共赢。近年来,全球共同面临经济增长减速、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抗击新冠疫情,更需要全球的合作。在重大危机面前,没有谁能独善其身,各国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需要同舟共济,共同发展。
从我国当前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看,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发挥好国内国际循环的相互促进作用。从国际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未来我国外部发展环境将更加复杂。近年来民粹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沉渣泛起,实际上反映了那些无力解决国内结构性问题而试图向国际转移矛盾的“零和博弈”甚至“负和博弈”心态。近日,中国等15国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彰显了中国扩大开放的决心,是加快构建双循环的重要举措,是对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的有力回击。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通过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可为国内企业发展集聚更多资源、提供更大空间,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越开放的领域,越有竞争力;越不开放的领域,越容易落后,越容易积聚风险。扩大金融业开放将为中国金融业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提高中国金融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和更加健康的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巨大动能。
通过高水平开放引进更多国内外优质金融资源参与国内大循环。我国经济正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从需求侧看,要全面促进消费,提高居民收入和保障人民生活是重要的着眼点。可通过金融开放,加强国内金融体系、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制度规则与国际的对接,允许外资深度参与国内资管市场,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渠道。同时,可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和专业投资者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提高养老金投资管理水平,扩大居民养老资产选择范围,分散投资风险,解决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养老金不足问题。从供给侧看,我国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有待提升,经济循环还存在堵点,制造业面临转型升级,区域间产业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以金融开放为契机,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可更好发挥金融的定价功能、风险分散功能和服务功能,利用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各类资金有效参与国内大循环。
通过金融开放为经济主体参与国际循环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一方面,提高金融支持贸易发展的效能。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推进载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成本优势减弱情况下,应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培育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业务流程,同时以市场化方式,引导银行、保险等各类内外资金融机构优化外贸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便利企业管理风险,降低融资、汇兑成本。另一方面,完善金融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服务体系。我国是世界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但在形成完整产业链、提高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投资占比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通过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提高利用国际资本和国际市场的能力,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全球统一的授信、营销、管理和服务体系,有助于拓宽企业“走出去”融资渠道,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在新发展格局下优化对外投资行业结构,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通过高水平开放推动金融改革向纵深推进,提升金融体系发展质量和风险应对能力。扩大金融开放,有利于引入多元化经营模式、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借鉴吸收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性安排,促进合理竞争,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经营效能;有利于向国际高标准看齐,完善金融监管和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扩大开放,提高金融企业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完善外部监管和约束,从根本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开放“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要求,一行两会集中宣布了50多条开放措施,金融业对外开放取得重要进展。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等领域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已完全取消,外资股东资质要求不断放宽;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已给予外资国民待遇;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深化,配套的会计、税收和交易制度不断完善。
新冠肺炎疫情并未打乱我国金融市场开放节奏。今年以来,惠誉成为继标普之后第二家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评级公司,高盛、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等外资金融机构已实现对其在华合资证券公司的控股,美国运通在我国境内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取得了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全球三大债券指数中,中国债券已先后纳入彭博巴克莱和摩根大通指数,纳入富时罗素指数也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外资对中国债券的投资热情持续增强。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会同相关部门,遵循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自主开放。
一是推动金融业系统化、制度化开放。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外资进入国内市场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发挥内外资金融机构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作用,为参与内外循环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在维护和倡导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基础上,通过促进规则变革和优化制度供给安排,形成能够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金融开放新体制。
二是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实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国家发展战略为突破口,顺应国际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投资境内债券和股票,优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提升资本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三是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政策,增强人民币在对外贸易、投融资、金融市场交易等方面的吸引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快外汇市场建设和对外开放。深化货币合作,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完善人民币国际化基础设施和人民币清算行安排,提高人民币清算效率。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促进人民币在岸、离岸市场形成良性循环。
四是促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以“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为主体框架,大力推动互联互通和产业合作,拓展金融合作空间。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原则,健全开放、多元、市场化投融资体系,提高“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水平。
五是完善与全面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协同推进金融业开放、人民币可自由使用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建设更宽领域的金融安全网,夯实风险防控的体制机制基础。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行为监管,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系统性风险。加强跨境监管和处置合作,防范跨境监管套利和风险传递。广泛应用高新技术提升监管效率和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我国“十四五”时期发展作出全面规划,擘画了2035年的远景目标。从明年起,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的背景下,需要我国理论界、政策层和市场参与者共同努力,推进新发展格局下的理论和政策创新,做好新时代的答卷人。期待明年与大家有更多有益的交流和合作。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在2020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下的有效金融监管体系”发表主旨演讲。他表示,在新发展格局下,金融监管者肩负着新的使命任务,需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理念和方法,持之以恒提升监管有效性,形成监管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和正向激励。在金融监管理念的塑造上,要尊重金融规律,保持监管定力,释放机构活力;在监管方法的改进上,要不断强化机构监管,实现风险全覆盖监管,大力推进协同监管。如下为演讲全文整理。
围绕今天会议的主题,我就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谈几点看法。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银保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监管能力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一是持续巩固监管法治建设。以《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等基本法律为支撑,制定有效规章123部、规范性文件1300余件,为监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严格开展监管执法。2017年以来,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0865家次、责任人员13823人次,罚没金额合计87.37亿元,超过前十年总和;取消任职资格767人,禁止从业766人,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入人心。三是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股东行为乱象,先后出台《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强化股东资质穿透审查,清理违规股东股权,实施非上市银行股权集中托管。
经过银保监会与各部门通力合作,银行业保险业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充分发挥银行业主力军作用。银行业现有机构数量超过4600家,占全部金融机构数量的86%;资产规模约315万亿元,占金融业总资产规模91%。截至目前,银行信贷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61%,表内外投资债券占同期债券市场余额的67%,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更好发挥保险业服务保障功能。今年前10个月,保险业承保金额共7349万亿元,赔款和给付支出1.1万亿元。同时,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债权21万亿元,为资本市场发展、重点领域建设提供了长期稳定支持。
在新发展格局下,金融监管者肩负着新的使命任务,需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理念和方法,持之以恒提升监管有效性,形成监管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和正向激励。
首先,要尊重金融规律。国内外金融监管长期实践取得的最基本经验,就是要遵循金融运行客观规律。一是要坚持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首要目标。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行业,与风险相伴共生是金融的固有特征。监管者的本职就是审慎把握风险本质,及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要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任务。金融与经济共生共荣,离开实体经济自我循环,只会加剧金融风险积累。监管者要引领金融业坚守本位职责,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经营发展的立足点。三是要坚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使命。金融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事关人民群众财富安全和生活保障,监管者要把消费者保护贯穿监管全过程,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其次,要保持监管定力。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金融监管应立足于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格局,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一是要坚持专业专注的定力。党中央、国务院坚定推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组建中国银保监会,进一步整合强化银行保险监管职责。这要求我们必须更好地立足专业,保持专注,忠于职守,精准防控,坚持强监管、严监管的方向不动摇。二是要坚持依法监管的定力。依法监管是监管者的履职边界和行为准绳,也是监管权威的来源和基础。我们要始终保持监管规则透明度,维护监管尺度一致性,无论对中资还是外资机构、国有还是民营机构,均一视同仁,适用一致监管标准。
第三,要释放机构活力。目前,我国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与金融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同样重要。一是处理好加强监管与支持创新的关系。始终将是否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是否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是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三个有利于”原则,作为衡量金融创新合理性的基本标准,坚决打击偏离实体经济需求、危害金融稳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伪创新”“乱创新”行为。二是处理好大型机构与中小机构的关系。关注不同类型机构在自身资源禀赋、业务生态、市场定位、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差异和特色,做实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努力营造各类金融机构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细化分工、有序竞争的良性金融共生环境,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在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业和监管者共同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银保监会将坚守原则底线,加强现代监管体系建设,改进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不断强化机构监管。法人机构是金融业务的基本载体,也是金融风险的初始源头,更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一道防线。目前,我国已确立了以机构监管为主的监管运行体系,为我国金融业长期稳健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要利用好、发展好这一基本经验,以机构监管为核心,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抓手,以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为轴线,强化金融机构资本监管、流动性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实现对法人机构的多维度、深层次、全周期监管。
二是实现风险全覆盖监管。随着综合经营的不断探索,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风险日益突出,“监管真空”和“监管重迭”交织存在。在机构监管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有机结合,织密监管矩阵,拓宽监管视野,延伸监管链条,穿透识别风险本质,做到机构、业务和风险监管全覆盖。
三是大力推进协同监管。目前,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8%,金融业已融入社会运行各个方面,单纯依靠金融管理部门难以实现监管目标。要在金融委的统一指挥下,强化监管部门与宏观管理部门之间、金融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同联动,紧密沟通。要更加注重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的协调效率,形成跨市场、跨行业风险防线;更加注重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优化组合,形成政策措施合力;更加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金融风险防控的全国“一盘棋”。
最后,我想强调一下,改进和加强金融监管,离不开监管机构自身建设。银保监会全系统共有2.8万名监管人员,负责4800余家银行保险机构、338万亿元金融资产的监管工作,在新发展格局下任重道远。一方面,我们要持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忠、专、实”要求,弘扬“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精神,不断壮大专业专注的监管铁军。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监管科技应用,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数字监管、科技监管、智能监管能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任务。银保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我们欢迎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金融监管,献计献策、凝聚智慧,共同为推进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围绕“以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一主题发表主旨演讲。他表示,资本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是微观基础。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和上市公司实际出发,应重点把握产业的先进性、治理的有效性、监管的适应性,推动以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如下为演讲全文整理。
我围绕“以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一主题,谈一谈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的思考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资本市场作为现代经济金融体系的枢纽,应进一步发挥资源配置、资产定价、风险缓释等功能,通过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供给需求匹配、金融结构优化、更大力度对外开放,助力落实“双循环”战略。去年以来,证监会认真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以科创板和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为引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投资端与融资端平衡,更加注重扩大机构投资者力量。一方面,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新上市公司340多家,其中科创板和改革后的创业板接近180多家,有力服务了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另一方面,更多长线资金配置A股,与去年初相比,权益类基金规模增长69%,专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持续提升,市场结构和生态发生了积极向好变化。
资本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是微观基础。前不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抓好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和具体任务。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和上市公司实际出发,应重点把握产业的先进性、治理的有效性、监管的适应性,推动以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家数已达4100家,位居全球第三,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虽然家数只占全国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一,但利润总额相当于规上企业的约五成。实体上市公司作为产业“排头兵”,率先克服疫情影响,经营业绩实现了“二季红”“三季进”,产业强国中坚力量的作用更加突出。
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必须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形成与“双循环”格局相匹配的上市公司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一方面,在扩大增量上做文章。科创板要坚守“硬科技”定位,创业板要切实服务“三创四新”,稳步在全市场实施注册制,引导具有核心技术、富有创新力、行业领先的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产业先进性。另一方面,在优化存量上下功夫,支持已上市公司淘汰低效供给,出清落后产能,加快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从低端制造业向高技术制造业转型,提高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治理问题至关重要,没有有效的治理,不可能成为“百年老店”。企业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市场风险、合规风险、债务风险等诸多不确定性,但最根本的还是道德风险,即“关键少数”违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等义务,滥用控制权或优势地位,严重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防范道德风险,既需要监管等外部约束,也离不开公司治理的内部制衡。
从全球范围看,公司治理的传统可分为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199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融合上述两大模式,制定了《公司治理原则》,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国际基准。2015年,OECD根据国际公司治理实践,修订了《原则》,高度关注股东权利平衡,强调利益相关方对公司治理的作用,突出公司的整体风险管理。2016年,我国在G20杭州会议上郑重承诺支持OECD《原则》的落实。2017年,证监会应邀以“参与方”身份加入OECD公司治理委员会,并在涉及《原则》实施工作时升级为“联合伙伴方”。2018年,证监会吸收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今年,在国发14号文中,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被列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17项具体任务之首。从我国实际出发,推动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要在“三个突出”上下功夫。一是突出规则监管。强化治理规则的确定性、可操作性,避免治理要求过于原则和抽象,通过清晰、明确并得到严格执行的规则,为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供引导和遵循。二是突出分类推动。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点是“转机制”,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激励约束相容机制,提升企业内在价值。对于民营上市公司,重点是“强内控”,针对部分公司股东行为不够规范、股权关系不够清晰等问题,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三是突出治理实践。近期,证监会将启动为期2年的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公司对照监管要求,全面自查、严格整改,实现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企业自身承担主体责任。同时,资本市场监管也要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增强适应性,不断健全股票发行、并购重组、退市等基础制度,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的环境,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第一,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切实把好“入口关”。注册制是比核准制更加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从国际经验看,成熟市场普遍实行注册制,但没有统一模式。近年来,证监会把握好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3项原则,全力以赴推进注册制改革试点,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注册制改革只是有了好的开端,有些制度还需要不断磨合和优化。在接下来全面实施注册制过程中,应当牢牢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提高注册制的适应性。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在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的同时,促进信息披露更加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要进一步推动信息披露电子化、线上化,既便利投资者阅读,又降低企业披露成本。
第二,健全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更好发挥主渠道作用。从全球经验看,并购重组是企业发展壮大、提质升级的重要推动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斯蒂格勒曾说过,没有一家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形式的兼并成长起来的。微软自1996年以来共实施各类并购400多次,交易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实现了从小型软件商到全球科技巨头的重大转变。境外成熟市场的并购监管侧重于“公平游戏规则”,支持市场主体充分博弈,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双循环”格局下进一步提高我国并购制度的适应性,要以实施并购重组注册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丰富市场工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强化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高经营效率。
第三,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实现“退得下”“退得稳”。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进不出”将扭曲市场估值体系,导致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前些年,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各方面认识不统一,退市机制不健全。2001-2018年,年均退市公司仅6家,年均退市率0.36%;而美股达4%,是我国的10倍。其退市比较顺畅,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退出渠道多元,强制退市只占市场退出的5%,通过私有化、重组等其他方式退出占95%;二是集团诉讼等司法救济机制比较健全,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我国退市机制的适应性,也要通过重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同时,对于严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增强退市刚性,决不允许“久拖不退”。落实新《证券法》,推动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制度尽快通过典型个案落地,实现市场出清与保护投资者的双重目标。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资本市场服务“双循环”,这是一篇大文章。我就先谈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