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再挥刀改革。11月27日,港交所刊发了有关赴港上市主板公司盈利规定的咨询文件。此次咨询期2个月。
这也是2018年港交所就主板上市公司最低市值由1亿港元调高至5亿港元后,再一次计划提高赴港上市门槛。
港交所建议,将盈利规定按市值规定于2018年的增幅百分比调高150%,或按恒生指数平均收报点数(由1994年至2019年)的概约增幅调高200%。
也就是说,按150%调高的方案,港交所建议按于 2018 年市值规定由 2 亿港元增至 5 亿港元的增幅百分比调高,即净利润的最低要求将会调高如下:(a)最近一个财政年度须不低于 5000 万港元;及(b)其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须不低于 7500 万港元。
若是按照200%调高的方案,港交所则建议按恒生指数的平均收报点数,由 1994 年盈利规定推出实施时的 9541 点上升至 2019 年的 27569点的概约增幅调高,即,净利润的最低要求将会调高如下:(a)最近一个财政年度须不低于 6000 万港元;及(b)其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须不低于 9000 万港元。
最后定哪一个方案,需要在港交所市场问询结束后再确定。但是,对于很多抱着盈利踩线赴港上市的公司来说,不管最后确定哪个方案都将成为其拦路虎。
当前港交所执行的盈利准则于1994年确定,对于赴港主板上市公司要求则是(a)最近一个财政年度须不低于2000万港元;及(b)其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须不低于3000 万港元。
也就是说,16年后新版的盈利要求比旧版本翻倍还多。
港交所当前对于赴港上市公司的要求共有三类财务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除了盈利要求外,港交所规定若是满足最近一个财年收入不少于5亿港币及上市时预期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或最近一个财年收入不少于5亿港元、最近三个财年来自运营业务现金流合计不少于1亿港元以及上市时预期市值不低于20亿港元等。
也就是说,未来赴港主板上市的公司若是盈利门槛达不到新版的要求,则只能往营收和市值方面靠了。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调高主板盈利规定的建议将加强主板上市与创业板上市的区别,为上市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更清晰的选择及指引。
实际上,港交所在咨询文件中也提到,一些低市值发行人为了上市而上市,以至于上市后股价大跌而后卖壳为生。更甚是,有些公司上市时故意拉高估值,在IPO中以回佣方式使投资者进行认购,而实际估值并不真实。
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市场传闻,包括2018年上市的热门公司在内都曾在IPO过程中涉及“桌底协议”,即保证收益率或者回佣等。但是此类操作大多都是口头协议,监管并不容易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