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发改委研究探索在澳门设立证券交易所,相关金融法规待跟进
国家发改委表态积极参与在横琴建立澳门证券交易所相关工作,再度引发市场对澳门证券交易所的关注。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有港交所、深交所两大交易所,广州正在筹建广州期货交易所。澳门尚未有证券交易所。2018年末开业的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定位主要是债券发行。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的措施中,即包括“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
澳门特区对设立交易所也较为谨慎,舆论也多主张要与香港、深圳错位竞争,发展金融体系。
目前,澳门特区正研究制定《基金法》、《债券法》、《信托法》等金融体系法律,建设金融法律框架。
近日,国家发改委答复全国政协一份提案称,研究探索在横琴建立澳门证券交易所,有利于支持澳门发展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金融产业,推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相关任务具有积极意义,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横琴毗邻澳门,区位优势明显,具有粤澳合作的先天优势。2019年2月,《规划纲要》正式印发,其中明确提出,“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探索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目前,澳门联合广东在横琴推动建设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已吸引澳门大西洋银行横琴分行等十余家澳门金融机构入驻,在横琴注册的金融企业已有5000余家,为深化粤澳金融产业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这是部委层面对建立澳门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表态。
2019年10月,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晓军表示,澳门证券交易所方案已经呈报中央,希望能够将澳门证券交易所打造成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纳斯达克。
随后,澳门金融管理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此做出回应。澳门金管局表示,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澳门金管局已委托国际顾问公司对此开展可行性研究。目前,相关研究工作正有序进行。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已经有两大交易所,即深交所和港交所,广州正在筹建广州期货交易所。澳门尚未有证券交易所。2018年12月,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成为澳门首家提供债券登记、托管、交易及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由总部设在澳门的央企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起,但其定位主要是债券发行的金融交易平台,并未包含股票交易。
今年4月,澳门城市大学发表《大湾区背景下金融科技、政府扶持与澳门金融市场发展研究报告》(下称《报告》),认为长远而言在本澳设立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是重大机遇,而建设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证券交易所,将会使人民币更好地留存澳门,盘活本澳人民币存量。
《报告》指出,澳门建设金融市场需要相关法律予以规范,确保金融市场顺畅运作、有序发展。目前澳门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制度需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相应修改完善。
澳门特区对设立交易所也较为谨慎,舆论也多主张要与香港、深圳错位竞争,发展金融体系。
澳门设立证券交易所,首要难点不是在狭小的土地上设立交易场所,而是缺少使用的金融法律。
去年12月,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接手媒体采访时表示,澳门现时未具备条件建设证券交易所,在金融上缺乏很多法律,经过多年催促亦只推出租赁法。但税法、基金法和信托法等都是空白,若作为金融中心或金融发展城市必须有法律支撑,这是本澳的弱项,需要加快在金融方面立法,做好法律和具备条件就可以迎接建设。
贺一诚又表示,澳门使用的是成文法,发展金融则需要普通法。他指出普通法可以用案例,法官判了一个案例,有了相关的定义,投资会较方便和可预见风险。澳门使用成文法则很多事情无法预测,不可以把未知的因素放在法律中,当出现问题要修改法律,难以配合市场发展。
11月25日,澳门特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在回应议员关注本澳金融立法工作时表示,包括《基金法》、《债券法》、《信托法》等的金融体系法律正处于研究阶段,并已透过经财司委托内地有经验的机构,协助建设金融法律框架。在框架完成后再交予本澳法律界人士研究,使相关制度与本澳法律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