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新闻办昨日举行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已完成起草两项重要政策性文件,将对标海南、上海等地,出台重磅政策支持自贸区扩区。
浙江自贸试验区自9月24日扩区挂牌以来,已有一系列重大改革试点、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突破相继在自贸试验区落地,扩区政策红利已逐步显现。
据浙江省自贸办主任、省商务厅厅长盛秋平介绍,为加强既有区域和扩展区域联动发展、融合发展,加快把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和“重要窗口”的示范区,近期浙江省自贸办会同有关部门、地市,起草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分别简称《实施方案》《若干意见》),将于近日印发。
盛秋平表示,《实施方案》在主要目标设定上,围绕把浙江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区域经济增长极,提出自贸试验区GDP增速、研发经费支出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
《实施方案》还将对标新加坡等国际先进地区以及上海、广东、海南等国内先进地区,在制度创新上优先考虑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尽可能符合国际经贸规则发展方向。如加快建设数字自贸区,以市场化方式推进eWTP(世界电子贸易平台)的全球布局;允许中资非五星红旗船开展以宁波舟山港为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以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为基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践,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
在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实施方案》强调在贸易、投资、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先行先试,力求为稳外贸稳外资作出贡献。如建设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打造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允许外资企业申请电子商务行业相关的特殊许可资质,放开对外资股比条件限制;加快推进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等。
《若干意见》则围绕赋权、人才、投资、财税、土地等5个方面制定了20条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举措。如在财政支持上提出对标海南自贸港、上海临港新片区的特殊产业和人才的政策,加大省市县财政扶持力度,支持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土地保障上提出“探索土地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创新举措,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探索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油气仓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