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胜利:存违规事项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通报批评
11月24日,记者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由于*ST胜利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深交所已对其给予通报批评。
深交所官网显示,经查明,2020年4月29日,*ST胜利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因年审会计师未能就公司2015年8月收购的子公司苏州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销售收入和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ST胜利对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将*ST胜利2016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4.29亿元、4.62亿元分别更正为1.17亿元、1.64亿元,会计差错更正前后净利润变动额分别为3.12亿元、2.98亿元,变动幅度分别为265.64%、181.35%。
此外,*ST胜利还存在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及出售苏州捷力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导致重大交易审议程序违规等事项。
鉴于*ST胜利的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ST胜利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玉根、财务负责人许永红、时任总经理曹海峰和时任财务负责人王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记者注意到,除了公司被深交所通报批评,今年8月7日,*ST胜利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胜利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8月7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8月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二级市场方面,自4月30日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ST胜利股价开始连续下跌,最低跌至1.47元,随后开始反弹。而8月7日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ST胜利股价再遭打击,连收三个跌停。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近期*ST胜利股价虽有反弹,但投资者还应谨慎。
“天眼查APP”显示,*ST胜利是是一家精密模具及零部件制造商,主要产品有镁铝合金机壳、纳米转印笔记机壳、模内注塑铝后壳、TV玻璃背板、电镀双足底座、锌合金电镀底座等,主要应用于电视、笔记本电脑、移动通讯等领域。近期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ST胜利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总收入70.81亿元,同比下降2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亿元,同比增长2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