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根据《指南》,互联网平台常见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或被认定为垄断。
记者还了解到,“双11”后,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出台一批规范线上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我国线上经济全方位监管体系即将形成。
《指南》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定义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
通俗来说,平台要求“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或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限定交易,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垄断行为。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松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在大众的衣食住行各个领域渗透,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也就是法律上讲的市场支配地位,企业不能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郭松表示,《指南》整体上沿用了反垄断法的思路和规定,做了更多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细化规定,以应对不断萌生的互联网新型商业模式和领域。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介绍,发布《指南》征求意见稿,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近期,一批规范线上经济发展的文件密集出台。《指南》出台之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主管部门还将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线上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这些文件出台后,可以对线上经济这样的新市场业态形成一个多位一体、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既弥补了法律制度的空白,又能及时防控平台经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