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形成政策“洼地”、金融“高地”、创新创业“宝地”
记者从重庆高新区获悉,重庆市日前发布了金融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相关政策,主要涵盖《金融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实施方案》《发展股权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实施意见》《重庆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办法》《重庆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办法》等共64条政策意见。
《金融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共20条政策,旨在为西部(重庆)科学城金融发展注入金融血液、提供有力支撑。其中包括鼓励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金作为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支持运用“贷款+远期权益”创新科技信贷,鼓励金融机构考核单列等政策,有利于培育“科技+金融”的创新生态圈,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加速形成政策“洼地”、金融“高地”、创新创业“宝地”。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特征,创新产品服务。比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评价模型,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实现对西部(重庆)科学城科技型企业贷款扩面、放量;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建设科技产业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商票流通及应收账款确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科创企业高技术员工、科研人才提供信用“人才贷”。同时,将适度放宽对西部(重庆)科学城内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
“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支持,这些政策就是要为科技型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融资环境,对发展中的科技型企业不仅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重庆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发展股权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共16条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快速发展,助力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成为创新资源聚集、创新活动密集、创新成果富集的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其中包括降低政府参股基金本地投资比例要求,探索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基金份额转让试点,争取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试点等政策,有利于引进培育一批顶级投资机构,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西部股权投资高地。
《重庆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办法》共17条政策,旨在推动产业与资本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其中包括对机构获取各类金融牌照给予奖励,对银行、保险、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落户给予补贴,对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失败最高给予50%的风险补偿等政策,有利于激发金融活力,加快金融创新,带动更多金融机构总部落户西部(重庆)科学城,打造特色鲜明的科技金融集聚区。
《重庆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办法》共11条政策,旨在建立从企业入库到股份制改造再到上市及后期经营的全周期奖励体系,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其中,企业培育期间给予三年总计150万元贷款贴息支持;上市各工作节点分步总计给予750万元奖励;企业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对于前三家科创板上市企业分别额外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企业上市累计最高可获得近2500万元奖励,政策支持力度直追东部发达省市,在西南地区优势明显,将有利于本地企业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引领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新”产业集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