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人才发展措施实施细则》印发,提出要通过加大政策力度,综合运用引进人才、生活、住房、教育等方面相关政策,吸引高端人才。
《实施细则》聚焦昆明片区改革试点任务,在人才“引、培、服、用”四个环节大胆突破、真金白银、集中发力,在执行层面力求以更大的力度推动昆明片区人才工作提质增效,明确了引进人才相对应层次的生活补贴、引才安家费、单位引才补贴标准等。其中,刚性引进到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应补助外,可享受昆明片区人才补贴,期限为5年,不同类别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5万元、2万元、5000元、3000元不等。柔性引进的人才可采取项目合作、兼职服务、技术合作等方式引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或对当地经济贡献大小给予一定人才补贴,不同类别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5000元、2500元、1500元、1200元不等。
在住房补贴方面,《实施细则》提出,刚性引进的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在昆明主城区内购房的,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评审考核后,分别给予600万元、200万元的安家费(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
为鼓励本区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各类人才,昆明片区还对刚性引进人才的用人主体发放一次性引才补贴。每自主成功引进一名高层次人才,补贴用人主体单位20万元、10万元、1万元不等。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培养人才相对应层次的生活补贴及对推荐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奖区级配套奖励标准,新认定国家、省、市各类示范园区奖励标准及申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博士后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匠工作室等平台配套比例,人才配偶及子女、外国高端人才享受相应的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