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永泰:生产经营稳定正常,重整将有效化解债务问题
*ST永泰(600157)日前公告的重整事项备受市场关注。9月30日晚间,公司发布《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详细说明公司重整的原因、目的以及后续工作安排。
9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永泰能源重整的申请,并按照监管规则相关例行规定在重整期间进行简称变更。
公司表示,简称变更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进行,公司重整完成后即可申请撤销“*ST”标识。公司自债务危机发生后,生产经营正常,员工和管理层队伍稳定。
从公司经营情况来看,尽管今年上半年受到疫情因素的影响,公司通过全力补产增效,在稳步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2020年上半年,永泰能源共实现营业收入100.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5%。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0亿元,与上年同期23.72亿元相比,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保持基本稳定。从费用支出情况来看,公司上半年管理费用支出3.25亿元,较上年同期3.60亿元,下降9.70%。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2亿元,同比增加1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99亿元,大幅增加152.28%。
公司表示,公司底层资产优质,通过展期调整利息等措施,可以承担自身的还本付息;但目前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是本部负债较大,且没有经营性现金流,债务违约后,融资功能丧失,没有还款来源,所以需要对公司本部进行重整。
据了解,公司债务违约后,在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成立了以国开行为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的总行级债委会,并于2019年7月19日通过了公司债务重组初步方案;2019年12月30日,在与广大债权人沟通的基础上,对重组方案进行了优化。公司债务重整方案在债委会委托中介机构尽调的基础上,由主席行一致通过,并得到绝大多数债权人同意,确定本次重整范围为公司本部,下属公司债务由债委会牵头协议重组。
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将保障公司重整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公司不欠税、不欠薪,没有民间借贷、没有违规对外担保,也为公司重整奠定了坚实基础。重整完成后,公司的负债总额将降低,财务费用将减少,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降到合理水平,公司业绩将获得提升,公司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广大职工的利益将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