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亚药业募投项目披露信息存疑,厂房建在林地上合法性待考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近日更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拟登陆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840万股。
伴随着上市的推进,外界对其关注度也逐步提升。除申报稿披露的19项风险外,《经济导报》记者还发现,公司生产用地合法性、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方面均存在一些疑问。
公开资料显示,东亚药业是一家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产品主要涵盖抗细菌类药物(β-内酰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物(马来酸曲美布汀)、皮肤用抗真菌药物等多个用药领域。
此次申请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不超过284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约7.9亿元,用于4个原料药产品和3个中间体产品的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募投项目之一是总投资1.369亿元,用于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ACCA 200吨、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目。招股书申报稿披露,该项目2019年取得台环建《2019》10号批文。不过,《经济导报》记者查询该份环评批文却显示,该项目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2—地临海园区现有厂区内实施,总投资约1.68亿元,与招股书披露的投资金额相差了3000多万元。究竟是哪一块的投资缩了水,招股书又为何与环评批文不一致,记者试图向公司求证,但截至发稿,公司方面并未回应。
《经济导报》记者还发现,公司另一募投项目也与实际存在差异。招股书称,公司计划总投资4.76亿,用于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但记者在东亚制药官网看到,公司2019年2月20日就对外宣布,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先行竣工验收。一个已经竣工验收的项目却出现在招股书中,东亚药业募投的必要性在哪里?上市是否仅仅为了圈钱?
另外,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年的一份《黄某甲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蔡某犯玩忽职守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还暴露出,东亚制药的高管曾向政府官员行贿寻求帮助的前尘往事。
判决书显示,2005年到2006年,台州市开展化工行业环保整治,浙江省三门正明化工有限公司(东亚药业前身)属于环保整治企业之一。黄某甲当时担任三门县环保局管理科科长,东亚药业也是其管理对象。
这时,东亚药业副总夏某让黄某甲去巡视指导,黄某甲则是在周末的时候大概去过7、8次。在整改结束后的一个周末,夏某给了黄某甲一个装有5000元人民币的信封。黄某甲收下后在整治验收会的时候帮东亚药业“讲过好话”,使东亚药业顺利通过验收。2016年9月,黄某甲因为包括此次受贿在内,被判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处以刑罚和缴纳罚金。而招股书显示,公司正好有一位董事、副总经理姓夏,为夏道敏先生。对于判决书中的东亚药业副总夏某是否就是夏道敏先生,公司也没有回复经济导报的采访。
十多年前,夏副总用行贿的方式解决了公司一时的环保整改问题,但报告期内,东亚药业因环保问题而受的处罚并不少。2017年7月20日,江西省彭泽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亚药业全资子公司江西善渊因厂区末端尾气吸收系统的在线检测仪故障导致数据异常,被责令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
之后,彭泽县环保局又发现,江西善渊存在厂区尾气处理设施检测仪器故障,导致检测数据失真;污水处理站内废气检测仪器故障,导致检测数据失真;污水处理站附近固废违规堆放的行为。为此,彭泽县环保局在三个月后又出具了《彭泽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西善渊被责令停产整改,并处以罚款3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5月,江西善渊年产930吨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环评刚刚进行了公示,计划新增人员100人。仅仅半年后,2019年1月,江西善渊药业就主动注销了药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了大幅裁员。从计划扩产到大幅裁员,江西善渊过山车式的决策究竟为什么?东亚药业对此没有解释。
另外,东亚药业招股书还披露,子公司江西善渊目前承租彭泽县龙城镇矶山村村委会105.22亩林地,公司称,上述林地用于厂区防护隔离带。
知情人士透露,江西善渊的厂房就建于此。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耕地内建厂的,要经过办理审批手续,将耕地性质依法变更为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才可以建厂进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