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A股的道路,对一些企业来说,总是充满着挑战。然而,即使一些企业不断摔倒,也总是想重新站起来,不达A股不罢休。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达新材”)就是这样的“典范”。
日前,IPO“二进宫”的华达新材预更新披露了招股说明书,拟主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98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2月,华达新材接受证监会的审核,因关联交易、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等原因被证监会否决了上市申请。
那么,上述曾导致被否的“拦路虎”,华达新材解决了吗?公司又是如何处理的?
招式一:收购股权,解除关联关系
根据华达新材首次IPO提交的招股说明书,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月-3月,华达新材由客户杭州普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普银金属”)贡献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593.54万元、30763.47万元、9168.62万元,在上述时间段内,普银金属始终位列华达新材的前五大客户中,特别是2016年和2017年第一季度,普银金属都是华达新材的第一大客户。
同时,大客户普银金属持有华达新材控股子公司普银板业(后成为“华达彩板”)25%的股权。
因此,华达新材与普银金属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2018年2月,华达新材上会时,证监会要求华达新材说明对普银金属的销售价格与年度平均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对华达新材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华彩新材是否对普银金属存在重大依赖等问题,华达新材被否决也和这一情况有不小的关系。
如果华达新材想要成功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必然要解决这一问题。
在此次华达新材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IPO日报发现,华达新材不仅将普银金属持有华达彩板25%的股权收购了,还终止了与普银金属的交易。
相比之下,2017年-2018年,华达新材由普银金属贡献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4996.08万元、27705.2万元,2018年,销售收入明显缩减。上述两年,华达新材累计从普银金属获得了近6亿元的收入。
虽然在2017年和2018年,普银金属仍在华达新材的前五大客户名单中,但到了2019年上半年,普银金属就不再出现在华达新材的前五大客户名单中。
对此,华达新材给出的说明是,公司销售给普银金属的产品属于内销,普银金属通过其自身的销售渠道主要销往海外,自2018年10月起公司未再销售产品给普银金属。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华达新材已终止了与普银金属之间的交易,但此次,证监会仍旧在反馈意见中要求华达新材披露通过普银金属销售的合理性、必要性,2018年10月起华达新材未再向普银金属及其客户销售的原因,普银金属采购华达新材产品是否实现了真实销售。
招式二:注销子公司,解除相关承兑汇票
除了上述情况,华达新材曾存在向子公司硕强贸易开具3.8亿元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子公司硕强贸易周转贷款6.7亿元的情况。
而这一情况,2018年2月,证监会也在发审会上要求华达新材说明上述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周转贷款行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影响销售真实性及收入确认准确性的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IPO日报发现,此次华达新材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华达新材已于2018年5月(首次被否后3个月左右)将硕强贸易注销。
对此,华达新材表示,硕强贸易原为公司的采购平台,承担部分原材料采购的职能,自 2017 年4月起,硕强贸易实际上已不再开展业务,材料均由华达新材直接采购。2018年5月,公司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决定注销硕强贸易。
这一方法能否无后顾之忧的解决“拦路虎”?某业内人士向IPO日报表示,虽然硕强贸易已被注销,看上去华达新材似乎已经处理好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事情,但是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是已经存在的事实,仍然会对于华达新材的IPO会产生影响。
同时,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华达新材说明报告期内注销杭州硕强贸易的原因,以及对合并报表的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