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又一大行中层干部落马!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还是赌徒!双开后已移送检察机关
在经历了四个月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日前,中国银行宁夏分行总审计师刘富国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2020年1月1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透露,刘富国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申报家庭房产信息;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等多项问题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3天前,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再此前,工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案和重庆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谢明案更是对行业造成不良影响。
工商银行党委书记陈四清此前在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会议上严肃指出:“这些案件教训十分深刻,警示我们决不能盲目乐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承担起深刻总结反思、严肃警示教育、认真检查整改的责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对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原总审计师刘富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联合审查调查。
经查,刘富国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申报家庭房产信息;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借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相关企业;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境外赌博。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伙同他人向融资企业共同索取贿赂,单独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显示,刘富国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缺失,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银行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富国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资料显示,出生于1968年的刘富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地市级分行行长等职,2016年12月任中国银行宁夏分行总审计师。
据不完全统计,金融反腐以来,多名银行业高管落马,2019年以来,平均每个月至少有2起银行业高管因违法违纪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情况。其中,来自银行机构的有近40人,包括国有/政策性银行干部9人,股份制银行管理层6人,中小银行管理层24人。
整体来看,这些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一般是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同时还有一些高管问题更严重,不仅受贿、违规放贷,还涉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违法案例也让人震惊。
例如,2020年1月2日,长沙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廉洁长沙”公布了长沙银行副行长孟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孟钢不仅搞权色交易、违法发放贷款等,还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孟钢也成为2020年首个被通报非法持枪的地方银行高管。
2019年1月22日,云南省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余麻约被“双开”,通报中提到了他非法持有枪支的问题。1月29日,广东省政协原常委、汕头市原市长蔡宗泽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而蔡宗泽同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向前追溯,案例更多。2018年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陈文库被“双开”,通报中称,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2017年5月,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李若虹被判无期。除受贿之外,李若虹和情妇吕某双双被指控非法持有枪支。在其二人居住的别墅内,侦查人员搜出两支枪和数十发子弹。
2016年10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经审理查明,冯志明私自持有、藏匿4支枪,549发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