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中金、中信建投获准进入银行间汇市!7家券商手握牌照,代客业务何时才能匹敌银行?
继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之后,又有3家券商获得结售汇业务试点资格,获准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1月2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公告称,获准东方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成员。外汇交易中心表示,非银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助于扩大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丰富外汇交易品种,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的深度、广度和活跃度,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记者还了解到,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交易,主要分为自营类业务和代客类业务,目前获批券商大多发力自营业务,代客类业务是券商从事外汇交易面临的难点,也是急需攻克的业务增长点。
1月2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 2020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东方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资格,允许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自身及代客即期结售汇业务,并按规定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这3家券商自2020年2月3日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可从事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交易。
四个多月前,即2019年9月16日,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已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成员;早在五年前,国泰君安证券就成为首家获批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截至2月3日,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非银机构会员共96家,其中财务公司86家、证券公司7家、基金公司1家、非金融企业2家。
外汇交易中心表示,下一步,将在监管机构指导下,继续积极支持银行间外汇市场开放,促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健康稳步发展。
据记者了解,国泰君安证券自2014年获得结售汇试点资格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开展客盘结售汇业务,该项业务进展一直不算顺利;2019年9月份,中信、华泰、招商也等取得相关资格,但券商开展外汇业务存在的困境就被业内所探讨。
记者了解到,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交易,主要分为自营类业务和代客类业务,目前获批券商大多发力自营业务,代客类业务是券商从事外汇交易面临的难点,也是急需攻克的业务增长点。
目前我国代客外汇业务绝大部分限于经常项目,由于券商和银行两者的性质不同,银行从事代客结售汇业务具有较大优势,券商从事该项业务首先面临基础设施障碍。
有券商人士此前对记者表示,要做零售结售汇业务,券商需要接入银行的征信系统;对于企业客户,银行专门有国际业务部来审核客户真实的贸易背景以及相关单据,这些都是券商从事经常项目的结售汇业务所面临的基础设施上的障碍。
此外,券商在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方面不具有优势。上述券商人士表示,很多客户做进出口业务都不是花自己的钱去买东西,而是通过银行贷款,即所谓信用证等来做业务,这些业务银行可以帮客户做,但是券商做不了。
“我们在寻找代客业务的突破口,需要一定的时间对客户进行营销,对客户的需求进行甄别和管理,来形成和银行的差异化对客服务,未来一定可以走通。”有相关业务人士对记者表示。
获批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后,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对获批券商而言,固收、外汇、大宗商品打通,FICC条件齐备。
一些机构的研究报告显示,国内券商发展 FICC 业务可以分为两大类业务模式,一类是大型券商, FICC 业务一般放在机构业务板块,采取固定收益总部下设大宗商品业务二级部门或设立衍生产品总部等形式,利用牌照优势和业务先发优势积极探索 FICC 全业务链。
比如国泰君安,2014年即获得外管局发放得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基于牌照的先发优势等,近年来,该券商机构投资者服务业务营业利润占总营业利润的比例不断提升,主要是受益于大宗商品业务收入增加。
东方证券以投研为本,积极推进FICC业务创新转型。目前该券商的债券业务发展较为成熟,自营和销售业务位居行业前列,资本中介和债务主承销业务发展较快。
另外一类是中小券商,如山西证券和华西证券将 FICC 业务放在自营或资管线条下面开展,以固收为特色发展,外汇和商品暂时涉及较少。另外还有部分中小券商 FICC 业务处于探索阶段,逐步向销售交易业务模式转型。随着企业直接融资比例的提高和全面对外开放提速,加上监管支持引导,券商 FICC 业务发展迎来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