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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扒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自然资源部3月12日消息,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规定,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启动全国、省、市县各级规划的编制。规划基期为2020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通知称,要明确规划报批程序。具体如下:
(一)全国规划编制进度和报批程序。2020年6月底前,形成全国规划草案。2020年12月底前,完善规划文本,组织规划论证。2021年3月底前,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上报国务院审批。
(二)省级规划编制进度和报批程序。省级规划与全国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规划草案报部论证衔接。2021年6月底前,在与全国规划对接基础上,完成规划编制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部审批,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三)市县级规划编制进度和报批程序。市县级规划编制范围和编制进度具体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原则上有矿业活动的市县都要编制规划。2021年10月底前,市县级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四)同步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建设与规划编制应同步进行、同步完成。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级规划数据库的质量检查,汇交省级统一数据库到部。部将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明确质量检查细则,原则上规划数据库与文本应同步审查、同步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