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村镇银行坚守定位 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支农支小是村镇银行的培育目标和市场定位,要求村镇银行必须始终坚持扎根县域,专注信贷主业,有效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适配性和能力,扎实做好风险防控与处置。
目前,村镇银行已成为我国机构数量最多、单体规模最小、服务客户最基层、支农支小特色最突出的“微小银行”。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633家,中西部占比65.7%,县域覆盖率70.6%。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长期保持在17%以上,总体具备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严格坚守县域和专注主业
村镇银行在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助力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在培育发展过程中,也有少数村镇银行受各种因素影响,在经营发展中出现了偏离支农支小市场定位的倾向。
“受金融市场乱象的影响,少数机构一度存在偏离主业的倾向。毕竟赚‘快钱’比较容易,扎根下沉的主业比较辛苦。”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但他也强调,这并不是普遍现象,当前绝大多数村镇银行还是聚焦主业、服务当地的。
《通知》要求村镇银行严格坚守县域和专注主业。必须坚持扎根县域,不得跨经营区域办理授信、发放贷款、开展票据承兑和贴现;必须坚持专注信贷主业,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贷款应主要投向县域农户、社区居民与小微企业;要建立单户贷款限额制度,保证户均贷款余额始终保持低位。
可能致使村镇银行偏离主业的跨区域同业业务也受到限制。《通知》明确,除结算性用途的同业存放业务、与主发起行及同一主发起行发起的村镇银行之间的同业业务外,不得跨省开展线下同业业务。
建立监测考核指标体系
银保监会也正推动建立完善对村镇银行的监测考核指标体系,一些具体指标要求在《通知》附件中有所体现。
《通知》在附件中对相关监测考核基础指标予以明确。比如,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比例应大于等于80%,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应大于等于90%,户均贷款应小于等于35万元。
银保监会披露,截至9月末,村镇银行贷款主要投向县域农户和小微企业,调整后存贷比为75.9%,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90.5%,户均贷款余额33.5万元。
“从公开数据看,行业平均的数据均在达标范围之内。这意味着,新的监管要求对整个行业而言,调整压力不大。对个别偏离定位的机构,监管要求将有助于推动其回归主业。”曾刚说。
完善村镇银行治理机制
村镇银行应建立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治理机制。《通知》要求,村镇银行建立适合自身小法人特点和定位导向的治理结构,制定服务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规划,将实施情况纳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
一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引导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有效履职。《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主发起行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主发起行要科学制定和完善村镇银行中长期发展战略,设立村镇银行5家以上的,应按年度向董事会提交村镇银行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并报属地和并表监管部门备案。
主发起行具体应如何支持所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通知》显示,要支持村镇银行选优配强高管层;帮助建立高效可靠的信息系统,以及为村镇银行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设立专项制度或基金,为村镇银行流动性或业务资金缺口及时提供有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