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12月17日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书面致辞中表示,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牵头17个部门和各级政府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经过各部门、各地四年来的努力,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书面致辞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现场代为宣读。
对于整治工作效果,潘功胜表示,一是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增量风险得到管控。在营网贷机构数量从整治之初的近万家下降到不到五百家,业务规模和涉众人数大幅减少,行业风险得到明显缓释;果断出手打击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避免了一场大规模虚拟资产泡沫风险;坚决整治校园贷、现金贷、网络炒汇,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遏制了增量风险。
二是边整边改,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非银行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监管框架基本确立,并不断完善;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无牌网络资管业务、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等行为明令禁止;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网联公司、百行征信成功运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建设的风险监测技术系统不断完善。
三是积累了丰富的新金融活动监管经验,探索出了有效的监管协作机制。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探索出一套适应新技术特点的金融监管思路和方法,包括坚持金融监管的一致性、穿透性、全覆盖性,紧抓资金账户监测和宣传营销管理,以投资者适当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中心,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充分配合等,这些都是未来有效金融监管的宝贵财富。
潘功胜提到,我国互联网金融迅速兴起,几乎覆盖了金融业所有领域。但快速发展中,一些业态创新跑偏,从业机构良莠不齐,行业生态不断恶化,风险持续积累扩大。“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从互联网金融风险积累、扩大、暴露,到此后持续至今的清理整顿,我们付出了巨大代价,教训非常深刻,值得认真反思总结。”潘功胜在书面致辞中表示。
对此,潘功胜总结了三方面教训:其一,各方一度对互联网金融的属性认识不到位;其二,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传染性、涉众性反而更强,网络数据信息安全风险也更加突出;其三,部分市场主体不尊重金融规律,激励扭曲。
潘功胜谈到,下一步在技术驱动的新金融活动发展中,要做好几个坚持和发展,分别为: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坚持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底线,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发展技术赋能的金融服务,为金融业提质增效;发展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