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承上启下,全面纵深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任务部署的一年。随着金融体系内的“雷”被一一排除,“安全网”被逐步筑牢,“秀水青山”的金融生态已被勾勒出轮廓,迎接攻坚战收官年的到来。
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牵动整个经济的神经。按照既定时间表,2019年是承上启下,全面纵深推进各项任务部署的一年。
这一年,战术协同推进。对重点领域风险,及时“精准拆弹”;对持续存在的潜在风险,“慢撒气、软着陆”;对体制机制性不足,弥补监管短板;对可能显现的“黑天鹅”和“灰犀牛”,做好处置预案。
这一年,战果丰硕。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总体来看,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金融风险总体收敛,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岁末临近,随着金融体系内的“雷”被一一排除,“安全网”被逐步筑牢,“秀水青山”的金融生态已被勾勒出轮廓,迎接攻坚战收官年的到来。
营造合适环境 杠杆水平稳定
按照金融委办公室此前牵头制定的《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分三年推进:2018年边制定攻坚战行动方案,边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已实现良好开局;2019年承上启下,全面纵深推进各项任务部署;2020年是攻坚战收官之年,力争从基本完成风险治标逐步向治本过渡,完成攻坚战的既定任务。
要打好攻坚战,首先需要营造合适的环境。上月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下称《报告》)指出,通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和多措并举,有效稳住了宏观杠杆率。宏观上管好货币总闸门,微观上推动企业降杠杆、控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积极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宏观杠杆率高速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8.4%,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10.7%,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
根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统计,前三季度实体经济杠杆率分别上升5.1、0.7和1.6个百分点,共计7.4个百分点。三季度杠杆率增速温和回升,整体债务水平较为稳定。
其中,第三季度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下降0.1个百分点,从155.7%降至155.6%。金融部门杠杆率有所回落,资产方杠杆率由2018年末的60.6%下降到55.8%,负债方杠杆率由60.9%下降到59.4%,降幅分别为4.8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
及时拆除爆点 守住风险底线
盘点今年发生的包括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P2P专项整治、化解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等事件,表面看是“点”的个案,实则是依照行动方案串成的“线”,协同推进。
其中,包商银行被接管案例堪称经典。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于今年5月24日果断对其实施接管。
截至目前,“止血”效果明显。记者获悉,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包商银行正常经营,未出现客户挤兑等群体性事件,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工作等第一阶段工作提前完成,后续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回顾整个事件,存款保险基金出资、人民银行提供资金支持,以收购大额债权方式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客户合法权益,避免了客户挤兑和风险向众多交易对手扩散,又依法依规打破了刚性兑付,实现对部分机构激进行为的纠偏,进而强化市场纪律。
同时,针对市场随后出现信用分层,部分依赖同业融资的中小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困难的情况,6月中旬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牵头建立了流动性风险处置机制,有效遏制了包商银行风险向其他中小金融机构蔓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最新监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中小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25%,贷款损失减值准备1.74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24.4%;超过99.2%的中小银行流动性比例高于监管要求,中小银行流动性水平充足。
此外,金融秩序得到大力整顿。今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稳步推进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稳妥有序压降存量风险。数据显示,网络借贷机构从5000家减少到1490家,国内173家虚拟货币交易及代币发行融资平台已全部无风险退出。
摸索长效机制 扎牢安全之网
过去两年,相关部门一手在“精准拆弹”,不断排除经济金融的隐患点;一手则筑牢制度藩篱,完善体制机制,摸索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
记者观察发现,去年以来监管制度短板陆续被补齐。资管新规及配套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影子银行无序发展风险得到控制。同时,市场颇为关注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分别于7月底、11月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
更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金融安全网的完善。所谓金融安全网,是金融体系中一系列危机防范和管理制度安排的统称,其目的是保持金融体系稳健有序运行,防止个体风险向其他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扩散。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支柱组成。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通过明确的存款保障制度安排,稳定市场和存款人信心,是对我国金融安全网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安全网的整体效能,促进银行体系健康稳定运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权益。
从实践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已开始发挥金融风险“灭火器”作用。例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以收购大额债权的方式处置包商银行风险,及时发挥其市场化风险处置平台作用,对个人储蓄存款进行全额保障,对大额对公和同业债权实施部分收购,及时稳定了公众预期,避免了挤兑。
防风险一直在路上。目前看,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报告》建议,总结历史风险处置经验教训,结合当前风险处置实践和需要,研究制定风险处置责任和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风险处置牵头部门和风险处置资金的使用顺序。同时,健全完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法律框架,推动《企业破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存款保险条例》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加强各主监管部门、中央银行和存款保险基金及各行业保障基金在风险处置机制中的职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