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浙江、陕西两省均将于12月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额度分别为50亿元、46亿元,期限均为10年期。其中,浙江省明确发行时间为12月中下旬。
财政部日前表示,经国务院批准,11月11日,已下达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目前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这意味着后续其他省份也将陆续启动相关专项债发行。
7月16日,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在媒体通气会上介绍,20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将用于支持18个地区的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和风险化解。也即平均每个省份的额度为111.11亿元,而浙江、陕西实际额度不到平均值一半。
浙江、陕西两省财政厅均在相关文件中提示,专项债具体发行额度还需要银保监会批准,“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公布的发行文件为准。”
9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即引述权威人士消息报道,陕西46亿元专项债将主要用于农商行的资本金补充。不过,从全国来看,截至目前全国仅3省4家城商行公开披露过将用地方债补充资本金的计划,分别为:温州银行、北部湾银行、乌海银行、内蒙古银行。
按照此前国务院会议的要求,此次2000亿元专项债将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从温州银行披露的情况来看,其补充资本金的方式为直接认购股份,而非可转债等其他资本补充工具,且也未涉及到此前讨论的入股一定年限后将按市场方式退出的问题,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安排等方面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差异。
此前国务院会议也明确指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相关路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专项债与可转债的期限可能不匹配,专项债多为10到15年期限,而可转债转股后将无固定期限,在退出机制上还需要完善。
“实际落地过程中,不同省份的银行甚至同一省份不同类型的银行也可能会选择不同的方案,一行一策。”业内人士表示。
此外,此专项债发行,浙江、陕西均明确期限均为10年。据此前专项债发行情况来看,期限有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其中10年期、15年期发行占比较大。从利率来看,8月至10月三个月10年期债券利率区间分布为3.19%-3.31%、3.3%-3.51%、3.4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