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深交所要把支持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提高市场包容性,丰富投融资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功能,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快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
“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制度机制的磨合、市场主体间的有效制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需要逐步调试,持续优化。”10月22日,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金融合作与变革”平行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如是说。
李超表示,资本市场试点注册制平稳推进,形成了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全市场的“三步走”改革布局。目前,前两步改革已经落地实施,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改革效果符合预期。下一步推进注册制改革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做好全市场注册制的改革准备。二是构建有利于注册制实施的监管体系。三是系统推进基础制度改革。
试点注册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李超表示,第一步,试点注册制在科创板这一增量市场板块率先实现“破题”。从去年7月22日科创板开市以来的情况看,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成功落地,较好地发挥了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一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有效实施。二是关键制度创新经受住了市场检验。三是助推科技创新的作用日渐显现。
第二步,创业板作为存量市场试点注册制开局良好。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充分考虑了存量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交易习惯以及存量上市公司的监管做法,在制度设计上做了差异化安排。8月24日创业板改革落地以来,注册制理念得到较好贯彻,在审企业顺利平移,新股发行上市等稳步推进,交易机制总体平稳,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平稳过渡,各方反响积极。
“近两年来,试点注册制总体顺利,成效显现。”李超表示,一是逐步凝聚了广泛的改革共识。二是注册制实践做法得到认可。三是注册制生态系统逐步构建。围绕注册制的各项配套规则不断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更加顺畅,各类主体归位尽责明显增强,法治保障更加坚实,市场价值投资理念日益增强。
“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大的改革探索,从理念提出到落地生根的过程,也是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李超谈及对注册制改革的四点认识:
一是要做好发行制度和其他基础制度之间的协同改革。注册制改革不是简单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而是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改革,同时也需同步对其他基础制度进行改革。历史上,A股发行制度曾进行过多次改革,在优化发行定价、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本次注册制改革是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涉及一系列基础制度的优化,同步推进承销、交易、退市、投资者保护等各环节关键制度创新,改革的系统性、全面性、协同性超过以往。改革效果不能只看发行上市环节,也要看其他基础制度的实施成效。
二是要辩证看待注册制下新股供给和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之间的关系。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市场担心新股供给增加会分流股市资金。从本次改革看,注册制下企业发行上市效率明显提高的同时,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也在稳步提升。一方面,注册制带来了更多源头活水,特别是“硬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企业有了更多的上市机会,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优质科技企业只能选择境外上市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把好上市公司入口的同时,畅通了退出渠道,实现优胜劣汰。科创板、创业板改革落地以来,出现了破发增多、定价中枢回归等积极变化,也反映了市场对这种良性循环的预期。
三是要把握好融资端改革和投资端优化之间的平衡。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是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在试点注册制过程中,证监会同时加强投资端制度建设,积极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2019年以来,权益类公募基金募集规模超过2万亿元,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资本市场。沪深股通净买入4500多亿元,外资参与A股市场的力度不断加大。在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银行理财、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也取得积极进展。
四是要促进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对等。注册制的基本内涵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清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在注册制下,企业发行上市的便利性有了明显提高,中介机构有了更好的发展机遇,但也要求各市场参与方诚信自律,归位尽责。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增强回报投资者、履行公众公司义务的意识。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坚持职业操守,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交易所要守住板块定位,把好审核质量关,不断优化企业服务。只有每个环节都压实责任、履职尽责,注册制才能形神兼备。
李超表示,经过科创板、创业板两个板块的试点,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条件逐步具备。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保持定力,循序渐进,扎实稳妥办好注册制改革。(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