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1月9日至11月13日,本所共对38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多日涨跌幅异常的“智慧农业”“乐歌转债”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共对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2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本所对8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光胜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的名义签署担保合同。吴光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吴光胜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是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叁寿,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范晓东,时任董事、时任总经理王昊,时任财务总监张瑜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是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手方朱正强、宋美玉未依照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朱正强、宋美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是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手方南昌京鑫优贝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南昌京鑫优贝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五是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因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龚少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六是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相关业绩承诺方李长军、杨阳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李长军、杨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七是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减持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八是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昌明,财务总监佟岩,董事会秘书戴晓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所共对8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3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5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3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时任总经理王海帆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二是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刘伯哲、高卫先、孔令军、尹吉增、王奎旗、倪浩嫣、聂伟才、逄曙光、王燕、荣辉、刘国磊、刘新卫、朱占祥、肖林、刘立存、杨少德作为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三是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金额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金额,公司未及时对超额投资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一是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未在质押股份被动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也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披露其质押股份的平仓风险以及被平仓事项。二是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薛祖兴、周菊秀在减持前未披露减持计划,且减持数量违反了IPO时作出的减持意向的承诺。三是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汪文巧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按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也未停止卖出公司股票。四是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雷万春、肖代英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按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也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五是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蒋焱的配偶谢严在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敏感期内买入公司股票。
本所发出三季报问询函1份、重组问询函4份、关注函11份、其他函件16份。
11月9日至11月13日,本所共对38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多日涨跌幅异常的“智慧农业”“乐歌转债”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共对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2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来源: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