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对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犯罪要依法从严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郑新俭表示,对于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合谋串通,在证券发行或者持续披露过程中编造内容重大失实的财务报告,造成上市公司退市的,以及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对资本市场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交易等犯罪,要依法从严追诉。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滕必焱表示,党的十九大以来,证监会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10件,市场禁入决定82件,罚没款金额193.04亿元,通过强有力执法传递出“零容忍”鲜明信号,为注册制改革及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郑新俭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稳金融”在“六稳”“六保”中的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密切与证券期货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危害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数据显示,2017年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证券期货犯罪302人,起诉342人。其中,今年1至9月批准逮捕102人,起诉98人,分别同比上升15%和27%。
最高检与证监会联合发布12个证券违法犯罪案例,其中包括6个刑事犯罪案例和6个行政违法案例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6个证券犯罪典型案例中,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有欺诈发行债券、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有操纵证券市场案,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还有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显着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的重要指示精神,用足用好惩治财务造假行为的相关刑法规定和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通过适用财产刑,加大对财务造假犯罪人员的经济处罚力度,进一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