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改委、商务部正式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下称“2019年版清单”)。
备受私募行业关注的是,2019年版清单对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提出明确要求,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合伙企业)字样。
根据2019年版清单规定,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说白了,只有从事私募基金行业的才能有‘基金管理’这个名称,2019年版清单就是为了统一名称,做好信息共享。”接近监管层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称,此次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予以规范,无疑也将极大改变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准入难的现状,是私募基金的一件大事,更是一个利好。
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将对打着“私募基金管理”旗号却并不从事相关业务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对于真正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市场准入将更加透明公正,准入隐性壁垒将进一步消除。
“这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史上一次重大改革,将带来深远而积极的影响。”清科研究中心董事总经理符星华表示。
近一段时间来,有市场人士表示,私募基金行业存在市场准入难的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二是存在准入隐性壁垒;三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事实上,第一财经也了解到,准入难问题困扰私募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已久。曾有某位创投大佬指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困难问题,“层层审批,限制颇多。只要有任何风吹草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停止基金注册。”
具体来看,一些地区对私募基金行业准入标准不一,流程不透明。一些“开开停停”的局部短期管制措施导致行业预期不稳定,甚至对民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存在歧视性政策,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构成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所谓‘玻璃门’,就是表面政策没有停,但事实上存在很多阻碍,比如说材料递不上去。”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从核心要义看,2019年版清单对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此举的目的在于通过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私募基金进行规范,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准入标准、统一的监管措施等,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将应属于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赋予市场主体;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将私募基金及时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对于真正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市场准入将更加透明公正,准入隐性壁垒将进一步消除。”符星华认为。
“列入负面清单不意味着对私募基金的进一步强监管,其实是进一步提升了私募基金的识别度,私募注册反而更容易了。”上述接近监管层相关人士称。
需要看到的是,在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过程中,一些以“基金管理”名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违背行业发展规范,误导、欺诈、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以此为名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损于私募基金行业的声誉形象和健康发展,市场主体强烈呼吁制止并扭转行业乱象。
随着2019年版清单的下发,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根治。
“不能再打着私募基金的旗号去骗钱了。”一位受访私募行业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将更好密切协作,对打着“私募基金管理 ”旗号却并不从事相关业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基金业协会也表示,通过让企业注册登记环节管理透明、规范,可以将真正从事私募基金行业的企业与打着“私募基金”旗号从事其他活动乃至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区分开来,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蓬勃发展。
第一财经了解到,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基金业协会已经建立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实现私募基金登记注册数据及时推送。下一步,会持续对机制进行优化完善,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将基金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现数据信息全面共享,更加密切与市场监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有效提高准入效率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为了落实2019年版清单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还将推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切实提升效率和透明度。解决方案涉及具体流程和环节,比如涉及如何实现全面的数据共享、新的投资如何更新,这些都要务实可行。”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也告诉第一财经。
下一步工作中,基金业协会将在依法进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同时,配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放开与自律管理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合规优质机构获得感。
一是提升登记备案标准化和透明度;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三是探索登记备案分类通道;四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五是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差异化服务;六是推进私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七是持续破除私募行业隐性准入壁垒;八是积极争取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